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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我国电信业前景炫亮          【字体:
2004年我国电信业前景炫亮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中国文秘网    点击数:1202    更新时间:20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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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现在发展势头测算得知,2004年我国的固定和移动电话用户将双双跃过3亿大关,移动市场将进一步扩大且领先固定市场。从对增加量的贡献程度看,移动通信的作用最大,2003年新增业务收入中57.8%来自移动通信业务,本地电话贡献了20.8%。据推算,2003年全年的电信业务收入可以达到4  600亿元。在此基础上我们进一步推算,2004年的电信业收入可能达到5  200亿元。  

在通信领域,还有一个方面是必须重视的,就是近年在我国如火如荼开展的互联网通信。尽管我国互联网通信起步比许多发达国家晚,但很快就步入快车道。2003年,我国互联网用户达到7  000万。研究表明,按照现在的发展速度持续几年,2008年国内互联网用户就会超过固定用户,2010年互联网用户与移动持平甚至略有超出。2020年的通信市场可能发生意想不到的变化。表1是对未来15年通信业主要业务规模的预测。  

        注:以上数据引自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电信软科学研究》2003年第6期,2005年栏括号内数据为2003年的预计值。  

通信业对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的贡献和积极作用是有目共睹的。2002年通信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是2.46%,为国民经济间接创造的价值约为GDP的4.5%,通信服务业对GDP增长率的直接贡献达到6.38%;2003年以上几个数据也基本保持在这个水平上。预计未来3~5年,通信服务业对GDP增长率的直接贡献将继续达到6%~8%的水平。  

我们说的电信大国,现在只是就规模数量讲的。如果按其他指标比较,我国与发达国家还有明显的差距。2003年中国的电话主线普及率预计是19.95线/百人,美国是65.9线/百人,日本是60.5线/百人,美国是中国的3.3倍,日本是中国的3.03倍。2003年中国的蜂窝移动电话用户数预计为2.64亿户,领先的优势继续扩大,领先美国1.06亿户,领先日本1.79亿户。但是,  2003年中国的移动电话普及率预计只有20.4部/百人,美国是中国的2.65倍,  法国是中国的3.38倍,韩国是中国的3.49倍。从互联网角度比较,中国互联网的使用和普及与国外存在很大差距,因而仍然有很大发展空间。到2003年8月,韩国、日本和美国的互联网普及率都已经超过50%,欧盟国家的普及率也已经达到40%。同期,中国互联网在城镇的普及率只有4.23%,农村只有0.14%。  

仅从以上几个大的方面分析就可以看出,目前中国虽然是一个电信大国,却不是电信强国。从技术发展水平、自有知识产权和专利水平、国际竞争力、员工人均生产能力、通信普及率、人均电信消费能力、服务水平等因素比较,中国离电信强国还有很长一段路程要走。  

        加强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要做电信强国,不但用户数量和网络容量成为世界第一,还要在法规建设、通信质量、服务和投融资环境上排在前列。  

经过多年的准备,电信法的框架内容已经起草完毕,正在征求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征求意见、修改条文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2004年电信法是否能出台还值得怀疑。过去的2003年我国电信业发展道路上有许多障碍和纠纷,其中最大的问题是市场竞争秩序非常不规范,为此2003年  8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市场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75号文)。据此信息产业部起草制订了《关于加强依法治理电信市场的若干规定》(《若干规定》)。2004年国内将加大电信市场的监管力度,重点是互联互通和电信资费。  

多年的实践和国外同行的经验提示我们,对互联互通的含意和实质应该有一个新的认识。专家认为,目前全球电信业越来越重视和强调“互联互通是一项业务”,与固定本地、长途和国际业务一样,互联互通是一项不仅能够给新兴运营商,也能给传统运营商带来收益的实实在在的业务。在欧盟,固定到移动的互联结算收益占多数移动运营商总收益的比例甚至高达25%,成为他们不可或缺的收入来源。政府应该努力建立一种互联互通促进机制,让运营商意识到互联互通是电信业有效竞争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不同运营商之间的网络互联互通不仅是电信用户的要求,更是电信业不断向前发展的前提。  

虽然我国的《电信条例》对此有比较详细的规定,甚至这些规定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其可操作性不比外国此类规定逊色,但执行起来却变了味、走了样,人为性破坏互联互通的事件屡有发生,有的行为令人发指。虽然各大运营商在最高管理层就互联互通达成了协议,但在许多时候,这些冠冕堂皇的协议只是一纸空文。互联互通往往是“联而不通,通而不畅,畅而不长”,曾有官员戏言说:“五年前向国务院领导汇报工作时就提出了互联互通问题,上届政府使命完成后再次提及的仍是互联互通问题。”由此可见,互联互通在我国是多么棘手和困难。鉴于这种情况,政府主管部门决心采取“硬措施”。为了表明政府在高层次上认真、公正、科学和透明地解决这些问题,2003年已经请具有外资背景的中国社科院有关研究机构专门就互联互通立项研究,该研究目前正在进行中,2004年应该有新进展,并且在未来的电信法中,互联互通也是不可缺少的章节。无论互联互通资费标准是否调整及如何调整,当务之急是健全互联互通的监管,也就是说,互联互通监管将先行。信息产业部正在全国各省建立一套互联互通监控系统,届时电信运营商的互联互通线路都将通过这个系统,以防止运营商们在互联互通问题上“玩猫腻”,打击人为原因造成的网间通信不畅。有人说,2004年将是互联互通年。  

电信资费的混乱也是有目共睹的。政府在《电信条例》中对基础业务、增值业务规定了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定价三种方式。但在实践中,却做不到按业务类别执行资费政策。运营商为了保住市场和争取客源,从竞争开始就打起了价格战。对此,政府三令五申反对。但在许多情况下,运营商对政府的意见充耳不闻,管制显得尴尬和苍白。如此一来,价格战愈演愈烈。在一些地方,企业擅自将政府规定的固定电话的月租费降到10元,甚至更低;“小灵通”通话费在各地也是参差不齐;手机双向收费政策在各地受到严重冲击,一些地方实行单向收费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办移动电话送手机,亏本卖吆喝;一向被人们青睐的IP电话市场上最近出现了一种怪现象,一些公用电话代办点明目张胆拒绝用IP打长途。价格战的结果是:价格下滑了,但价格被扭曲了;市场做大了,但市场在地域上封闭了;用户增加了,但服务质量问题多了;企业收入增加了,但ARPU值下降了。长此下去,企业的生态环境就会越来越恶劣。针对这种情况,2004年政府主管部门将会因势利导,加强监管,政府的资费管理政策会有所调整,总趋势就是缩小政府定价部分,扩大市场定价部分,让市场发挥更大作用。  

        攻坚农村通信  

我国虽然是电信大国,农村通信却很薄弱。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农村与城镇的通信水平存在严重差距。以固定电话为例,2003年第三季度城市固定电话普及率在30%以上,而一些落后农村(行政村)的这个数字还不及9%。到2003年10月,城镇固定电话用户占总用户的64.66%,农村电话用户只占总用户的35.34%,而我国农村人口却占70%!令人担忧的是,固定电话用户结构的趋势是:从2001年底以来,城镇用户比例持续增加,农村用户比例下降,农村用户的发展慢于城镇用户。所以,我国应该尽快建立电信普遍服务制度,帮助农村和边远地区发展电信业。2001年农村新增用户比2000年下降了5.2个百分点;2002年比2001年下降了40个百分点;2003年这种趋势没有改变;如果2004年农民的家庭收入得不到理想的增加,这种趋势还会继续。同时,农村电话用户占全国电话用户总量(包括固定和移动用户)也在逐渐降低,2000年为22.5%,2001年为21%,2002年为19%,到2003年8月,这一比重下降为18.1%,2003年9月底继续降至17.8%。照此下去,农村与城市的差距将越来越大,这不得不引起政府的注意。中央政府最近公布的政策表明,2004年的投资政策将向“三农”政策倾斜,向西部大开发倾斜,向重振东北老工业基地倾斜,向健康公益事业倾斜,等等。可以看出,在这些倾斜政策中,与电信关系最密切的是“三农”政策和西部大开发政策。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占总人口的70%以上,电信为农村服务也是“三农”的基本内容。过去,邮电部对农村通信提出了行政村“村村通”工程。2002年全国电信市场结构改革后,该工程发展缓慢,甚至下滑。因为“村村通”工程属于普遍服务的范畴,各大电信运营商都不愿意为收入不好的农村和边远地区提供亏本的普遍服务。到现在为止,全国还有12%的行政村还没有通电话。这个12%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因为投入成本最高,回报谈不上。2004年乃至未来若干年,政府在着重解决“三农”问题和西部大开发的同时,电信普遍服务必然跟进,电信也一定能够享受向农村倾斜的优惠政策。另外,未来我国的电信普遍服务会与社会信息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结合起来,这也是国内普遍服务的特色。  

        务实对待3G  

业内人士预测,我国3G产业链中1万亿是电信设备市场,2.5万亿是电信运营市场,而电信增值业务市场比设备市场和运营市场之和还要大许多。3G产业将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我国3G市场潜力巨大,仅3G移动网的建设启动,就需新增2  000亿元建设投资,再加上带动国内制造业同步增长,预计在市场启动初期就能为国民经济增长提供1个百分点以上的贡献率。随着3G市场的逐渐发展,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也将逐步增大,待3G市场进入发展期和成熟期后,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达到2个百分点以上。所以,不论是政府,还是通信设备制造商和运营商对3G产业都非常重视。  

中国市场在1G和2G上没有自己的标准,国外标准一统天下。在失去了前两次机遇之后,我国决心对发展自己的3G产业有所作为。TD-SCDMA是我国提出的,有利于打破国外在我国电信市场上的技术垄断,国人对它寄予厚望是自然的,政府对它的支持也是明明白白的。但它的提出比其他两大标准晚,商业成熟度也就晚一步。在3G产业链中,运营商的参与是至关重要的。早在一年多前,北京邮电大学的一位教授说,“如果不进行商用,一个技术永远无法成熟起来。而中国3G标准能否最终成熟与成功,运营商的配合是个最大问题”。在一段时间内,3G产业中的龙头——运营商迟迟不表态,曾经使TD-SCDMA标准的研发找不到“试验田”,制造商自然不敢贸然跟进。结果是独树一帜的TD-SCDMA大旗一直由大唐电信一家企业扛着,它的产业化进程自然步履维艰。3G产业事关重大,中国3G标准要想后发制胜,就需产业链中的每个环节都动起来。可喜的是,就在2003年底,国内电信六大运营商均要求参加2004年春开始的TD-SCDMA标准的外场测试。这样,国内3G标准就有了充分表现的机会。在终端方面,年前业界也传来市场期盼的好消息:又有5家手机商入选3G产业联盟,还有更多的手机厂商已悄悄投到TD-SCDMA产业联盟门下,表示了入盟的愿望。在冲破技术壁垒和技术攻坚后,国内第一款土生土长的商用TD-SCDMA  3G手机2003年11月面世。据悉,厂商计划2004年上半年对该产品进行小规模生产,年底商用成品机将浮出水面,2005年有望大规模商用。有理由相信,与此同时还会有其他中国品牌的3G手机陆续找到自己的空间。2004年新年伊始,TD-SCDMA的人气指数渐旺,国人希望它通过一年的外测,得到用户和市场的认可,成为我国电信业发展的新起点。  

2003年下半年,3G国际论坛频频在国内举行,3G很快升温,似乎我国的3G牌照就要明朗了。市场面对的是什么时候发3G牌照?发给谁?这些问题不但关系到3G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也意味着我国电信市场结构的重大变化。对于3G的发展,我国政府和业界的态度是积极务实的。鉴于欧洲市场在3G发展上的盲目乐观和决策失误,我国政府对发展3G的战略部署是比较谨慎和务实的,这集中体现为“积极跟进、先行实验、培育市场、支持发展”的十六字方针。业内外的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的主流声音是,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冷静务实态度,在3G业务没有走向成熟、市场前景不明朗之前,不应盲目开始3G建设。所以直到现在,中国还没有制定明确的3G发放时间表。应该说,这种政策和态度是符合3G的发展现状和我国国情的。  

随着3G渐入佳境,2004年人们对政府提出的十六字方针应该用发展的眼光认识和感悟。过去,我们偏重注意欧洲的失误,偏轻对日、韩等亚洲国家和地区的比较,再加上我国3G技术标准的实际进展和市场反映,对十六字方针的理解首先重在“积极跟进、先行实验”,也就是稳扎稳打,突出研发。但是人们不要忽视一点,即从2000年以来,欧洲在反省失误时,采取了许多弥补措施,3G市场这两年在纠偏中小步前行。香港和黄集团在欧盟的作为就足以说明这一点。和黄集团目前在全球共有10个地区的3G牌照,其中5个是欧盟成员,分别是英国、意大利、奥地利、瑞典及丹麦。到2003年底,和黄已为这5个国家提供了3G服务。和黄在全球现拥有66万3G用户,意大利最多,有34万户,其次在英国,有21万户,余下的11万户则分布在其余8个地区。由此可见,现在的欧洲3G市场与3年前失误时不一样了。所以,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对3G产业的发展也应有“不一样”的眼光看待。除了继续“积极跟进、先行实验”,同时要在“培育市场、支持发展”上多下功夫。具体说,在选择市场参照物时,不但要吸取当年欧盟3G失误的教训,也要看到现在欧盟甚至整个欧洲3G市场的变化和起色,更要参照我们的近邻日本和韩国,因为这两个国家已经形成了中国可以借鉴的3G发展模式。日韩3G产业的发展证明,由于历史文化背景的缘故,某些在欧洲市场不被看好的3G电信增值业务,在亚洲和中国可能很有市场。因此下一步除了继续关注欧洲市场外,还要注意加强与日本和韩国的沟通和合作。在培育市场这一块,应重点培育3G电信增值业务市场。  

        运营商走出去  

“走出去”是非常耳热的提法,2004年它仍然是许多企业的发展战略。回首过去20多年,我国电信业的发展变化经过了几个阶段。这几个阶段正好写真了我国电信业  “走出去”的步伐。  

第一阶段是请进来。在上世纪80年代之前,我国先开放了电信设备市场。当时的指导原则是以市场换技术,结果外国通信设备制造商纷纷涌入我国。单就设备市场开放而言,我国的市场开放并不比其他国家晚。在这个阶段,我们只能请进来,基本上没有能力“走出去”,还处在拜师学业的初级阶段。可以说,当时的请进来,就是为以后的“走出去”铺垫。  

第二个阶段,国外资本的大量涌入,出现了许多合资企业或独资企业。他们的出现为国内通信制造商提供了技术帮助,激励和带动了一批国内通信设备制造商的崛起,这就是业内的龙头企业华为、中兴和大唐。从90年代初开始,这些制造商伴随中国加入WTO的进程,积极谨慎地进入国际市场。如今,他们在国际市场上可以“抖”起来了。以华为公司为例,这些年该公司已经先后在周边国家,如东欧、俄罗斯、巴西、美国、印度、巴基斯坦等国家和地区建立了代表处、办事处,或在当地合资办厂,甚至把实验室办到了美国和印度。就在迈入2004年前夕,华为“NGN  U-SYS  解决方案”产品进入英国电信市场:英国网络运营商EEscape(英国电信  BT持股公司)决定采用华为公司NGN  U-SYS  解决方案(包括软交换、媒体网关和其他设备),为英国企业和中小客户提供综合语音和数据业务。这是我国公司为国外运营商在更高层次上提供的前卫产品。我国另一家通信设备制造厂商中兴通讯也早已走上国际舞台。历经近20年磨砺的中兴通讯,成为“核心技术创造核心竞争力”的重要企业之一。中兴在技术创新上不遗余力,多年来科研开发投入一直保持在10%以上。为追踪国内外通信技术的最新进展,中兴通讯在美国硅谷、新泽西、圣地亚哥、韩国以及国内设立了10多个研究所。中兴通讯不仅将通信设备打入国际市场,而且通过提供设备成功地进入了国外两个电信运营市场,一个是在刚果(金)建设GSM网并参与运营,另一个是介入尼日尔电信运营市场。此外,我国另一家通信设备制造商前几年通过政府的撮合,在向哥伦比亚提供交换设备的同时,也获得进入运营市场的机会。由此可见,在走出去的前两个阶段,都是制造商冲在前头,运营商跟在后头,运营商得益于与制造商捆在一起走向国际。  

现在处在第三阶段“走出去”。我国电信运营商开始只身闯天下,但仍处于探索初期,探索内容包括走出去的具体目标方向、方式和投融资机会。我国电信市场上六大运营商“走出去“首先是从资本市场开始的。中国移动(当时还没有从中国电信剥离出去)、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已经先后在境外上市,进入了国际资本市场。另外,2001年当时的小网通完成了第一次海外私募,从新闻集团、高盛等募集资金3.25亿美元。再有,早就打算在海外上市的网通公司2004年初有可能将上市变为现实。经过多年的实地了解和讨价还价,2002年中国电信终于在美国将驻美办事处升格为子公司,同时还得到了美方(FCC)颁发的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稍后,网通公司也按同样的程序得到了批准,获得了经营许可。  

在政策层面,为了帮助企业走出去,2004年中国政府在外汇管理和税收方面采取积极改革的政策,这些改革政策与电信业有着密切关系。外汇局为了解决境外投资外汇管理改革试点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采取了五项改革措施,比如将试点地区外汇分局外汇资金来源审查权由原来的100万美元扩大到300万美元,完善境外投资外汇登记等。2004年新一轮税制改革发出的最直接最强烈的信号就是“减税”,财政部部长金人庆在2003年12月24日召开的全国财政工作会议上指出,改革政策方向集中体现为  “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十二字方针。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统一将采取《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法》的两法合并的方式,将税率统一为25%。有关法律应该在2004年公布,具体实施应该从2005年起始。这些改革对中外企业来说都是好消息,有利于营造公平透明的投资环境。  

        加强国际技术合作  

在刚刚到来的2004年,中国、日本和韩国将联合开发下一代互联网协议---IPv6,并使它成为全球通行的标准,这种合作得到了三方政府和企业的支持和响应。现有互联网协议IPv4所提供的网址数目有限,满足不了市场需求,而且由于发源地美国已占用了大部分的网址,其他地方更感到网址的短缺,尤其是中国、欧洲等地。网络基础设施如路由器等,目前是由美国公司独霸市场,这显然不符合市场开放的原则。因此,世界各地预期到2005年将大举进阶至IPv6技术。IPv6提供的网址数目几乎是无限的。三国的政府和私人企业都将参与此研发项目,在各自国内小规模建设采用IPv6互联网协议的网络,并且把三地网络连接起来以测试运作。参与研发计划的中外机构有中国电信,日本NTT、日立、富士通、NEC、松下以及韩国电信、三星等公司机构。其中日本政府已拨出20亿日元作为日本IPv6项目的常年拨款,要在日本建设一个有100个家庭、政府和公司的IPv6网络。中国则拿出14亿元投资建设类似网络,并与日本的网络彼此连接,从而建设一个有共同标准的国际IPv6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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