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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实出发,从事实中求是 ——邓小平认识论思想中“实事求是”研究          【字体:
从事实出发,从事实中求是 ——邓小平认识论思想中“实事求是”研究
作者:佚名    论文来源:中国文秘网    点击数:1561    更新时间:200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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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 文 】 
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实事求是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精髓,是毛泽东思想的精髓,也是邓小平理论的精髓”。就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而言,“实事求是”是毛泽东认识论思想的核心命题。邓小平在重新恢复实践对于理论权威的基础上,把“实事求是”运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时赋予了其许多新的内容。因此“实事求是”也就成为邓小平认识论思想中十分具有特色的核心命题。 
一、当作实践来理解的事实 
“事实”范畴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个重要范畴。在马克思看来,“对事物、现实、感性”,必须把它们“当作感性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1](P16)用马克思的这句话来理解马克思的下述话“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产生根源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会被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2](P49),其中的“经验的事实”,就是与“按照事物的本来面目及其产生根源来理解事物”中的“事物”相对应的,经验事实就是“当着实践去理解”的“事物”,或者说,就是以实践为中介的事物通过感官的直接呈现。列宁也主张从实践的角度来理解事物。他说:“必须把人的全部实践——也作为事物同人所需要它的那一点的联系的实际确定者——包括到事物的完满的‘定义’中去。”[3](P453)列宁正是从这个涵义上来使用“事实”范畴的。他说:“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考虑生动的实际生活,必须考虑现实的确切事实,而不应当拖住昨天的理论不放。”[4](P49)这里的“事实”就是从与人相联系的实践角度来理解的。我们在前面引用的马克思的“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会被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同时也揭示了“事实”范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中的地位。实践唯物主义认为世界是在实践过程中向人呈现的,因而也就必然把“事实”作为一切政治的、经济的、科学研究的认识活动的一个具有基础意义的出发点,从而在认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毛泽东有个著名的命题,即“实事求是”。在延安整风中,毛泽东古为今用,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对“实事求是”作了全新的解释。他说:“‘实事’就是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观事物的内部联系,即规律性,‘求’就是我们去研究。我们要以国内外、省内外、区内外的实际情况,从其中引出其固有的而不是臆造的规律性,即找出周围事变的内部联系,作为我们行动的向导。”[5](P801) 毛泽东的这段话中既讲到“实事”即“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又讲到“事实”即“客观存在的事实”。“实事”与“事实”是什么关系?彭漪涟在《事实论》中认为,不能把“实事”与“事实”简单地等同。“实事”“通常是指一件件东西,一个个的对象”。而这并不就是事实。因为,“‘事实’顾名思义不是指一个个事物、东西,而是指一个个事物、东西的某种实际情况”。[6](P33)彭漪涟把“实事”与“事实”区分开来,很有见地。毛泽东在对如何做到“实事求是”而作进一步的具体解释时,强调的是要从国内外、省内外、县内外、区内外所呈现的“实际情况”出发,也就是从“客观存在的事实”出发,而不是从“实事”出发。这里的“客观存在”是指事实内容的客观性,而不是指事实能离开人而存在。由此可得出两点结论:其一,毛泽东在对“实事求是”的解释中,一方面把“实事”理解为“客观存在着的一切事物”,另一方面又从“事实”的角度来理解“实事”,即“实际情况”,把它理解为认识活动的出发点;其二,既然“实事求是”中的“实事”或如我们所理解的“事实”,不是客观事物本身,而是一种感性呈现,那么这种感性呈现总与人们的实践活动联系在一起的,人只能获得特定实践活动中的与事物的现象相对应的感性呈现。 
事实概念是邓小平在讲话中使用频率很高的概念。真理标准的讨论恢复了实践在哲学中的权威,邓小平认识论思想的实践特征,决定了它对于“事实”范畴的理解。邓小平说:“在延安中央党校,毛泽东同志亲笔题的四个大字,叫‘实事求是’。”[7](P45)邓小平在一篇讲话中曾一字不漏地引用了毛泽东那段关于“实事求是”的话。[7](P116) 由此我们认为,邓小平对“实事求是”中“实事”的理解基本上与毛泽东所理解的差不多。但是,邓小平更明确地把“实事求是”中的“实事”即事实与实践联系起来。他说:“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要提倡这个,不要提倡本本。我们改革开放的成功,不是靠本本,而是靠实践。”[8](P382)在这里, 邓小平把“实践”与“实事求是”对应了起来,即实践的过程也就是实事求是的过程,也就是在实践中通过实践求是的过程。邓小平还把事实与实践作为检验真理的标准联系起来。恩格斯曾认为,在实践检验中,认识必须通过实践形成实践结果,实践结果必须以观念的形式进入头脑,才能使“我们关于事物及其特征的知觉同存在于我们之外的现实”[8](P386)进行比较, 然后判断认识的正确或错误。这就是说,实践检验与事实分不开。邓小平常常在这个意义上使用事实概念。邓小平说:“我们一定要,也一定能拿今后的大量事实来证明,社会主义制度优于资本主义制度。”[7](P251) 这里的“大量的事实”就是在通过实践产生大量的实践结果后形成的,邓小平所说的“事实来证明”,就是实践证明或实践检验。邓小平把事实与实践明确地联系起来,强调事实的实践特征,并进一步强调只有在实践过程中才能从事实中求得规律性的认识;邓小平把事实与实践检验机制联系起来,用事实证明来说明实践检验,进一步突出了事实的实践特性。这两点是邓小平对事实观的贡献。 
事实可分为两类,客体事实和价值事实。它们分别对应着两类客观事物,客体和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或价值)。客体与主体相对应,构成了实践和认识活动中的一极。尽管可以把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作为客体来研究,但在一个确定的实践和认识结构中,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毕竟不是客体。马克思说:“凡是有某种关系存在的地方,这种关系都是为我而存在的。”[2](P34)“为我关系”就是在实践基础上形成的主体从自我需要出发对待客体的关系,因此在本质上是价值关系。价值关系是客观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关系作为“为我关系”就是客观的价值关系。客体事实就是客体通过感官在主体意识中所形成的感性呈现,它主要与感官的形象性的综合相联系。价值事实就是主体与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通过感官在主体意识中所形成的感性呈现,它主要以客体属性对主体需要满足与否相联系的感受的形式呈现出来。客体事实与价值事实不同,但二者不可分割地联系在一起。 
邓小平十分注重价值事实。在《邓小平文选》中出现的“事实”概念,大量的是指价值事实。邓小平说:“社会主义的中国在经济、技术、文化等方面现在还不如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这是事实。”[7]( P166)对于改革持怀疑的人,邓小平说最好的办法,“就是拿事实来说话,让改革的实际进程去说服他们”[7](P166)。这里说的“事实”, 都是指价值事实。前面讲到,邓小平把事实与实践检验的机制联系起来。实践产生实践结果,实践结果与人的关系总是以价值事实的形式呈现于人。邓小平所提到的这方面的“事实”更是价值事实。 
二、尊重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 
认识以客观事物为对象,但认识作为意识活动又不能离开意识领域而与处于意识领域之外的客观事物直接打交道。关于这个问题,英国经验论者休谟已经深刻地揭示了。他说:“我们纵然尽可能把注意力转移到我们的身外,把我们的想象力推到天际,或是一直推到宇宙的尽头,我们实际上一步也超越不出自我之外。”[9](P594) 他认为意识不能超越主体与外界接触,就这一点而言,是正确的。因此,客观事物本身不能直接作为认识的基础和出发点。作为认识基础和出发点的只能在意识领域内,这就是事实。 
认识是为了正确地把握客观事物。由此决定了事实作为认识的基础和出发点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事实是客观事物的直接呈现;事实在内容上与客观事物直接同一。事实恰恰具有这两个特征。马克思主义把事实“当作实践去理解”。[1](P16)事实是客观事物在实践基础上通过感官所形成的直接呈现,实现着由“外部刺激力向意识事实的转化”(列宁语)。于是通过事实这种形式,客观事物转化为意识的直接呈现。这就是事实所具有的直接性。同时,事实作为感性呈现是感觉的直接综合,而“感觉能够给予客观实在”[10](P33), 也就决定了作为感觉之综合的事实与其对应的客观事物是同一的,即事实作为感性呈现其内容与被呈现的客观事物是相符合的。事实虽然可以捏造,“捏造的事实”所表示的只是根本不存在的“事实”,就事实的本性而言,事实在根本上是不能捏造的。因此,“只要是事实就是可靠的”,[6](P70)这就是事实所具有的可靠性。离开了事实,认识就无从发生和发展。认识必须从事实出发,这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一条基本原理。 
哲学史上的经验论与唯理论关于认识到底是从经验出发还是从理念出发之争,在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史上就表现为,认识到底是从事实出发还是从教条或“本本”出发的争论问题。列宁在《唯物主义和经验批判主义》一书中,区分了“从物到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路线和“从思想到物”的唯心主义认识论路线后,指出物通过感觉转化为“意识事实”。他主张“从物到思想”的唯物主义认识论路线,也就在实际上主张认识从“意识事实”出发,也就是从事实出发。毛泽东在《反对本本主义》一文中,反对从“本本”出发的教条主义,坚持认识从事实出发。他说:“你对那个问题不能解决么?那么,你就去调查那个问题的现状和它的历史吧!你完完全全调查明白了,你对那个问题就有了解决的办法了。”[11](P49)不能解决“那个问题”,就在于不了解孕育那个问题的事实。“调查那个问题的现状和它的历史”就是把握那个问题的事实。把握了事实,认识就能由此出发,就能进而解决问题。 
事实是认识的出发点,认识必须从事实出发,这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基本原理转化为方法论,就是尊重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邓小平关于事实的论述,大都是围绕着尊重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而展开的。尊重事实,这是对事实的一个基本态度。邓小平在讲到坚持党的领导时,列举了在党的领导下所做的几件大事后说:“这是谁也无法否认的客观事实”。[7](P266)作为感性呈现的事实的内容都是客观的。 既然是客观的,就是不以任何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对此只能如实地予以承认,不能随便地给予否定。邓小平在讲到选拔干部要走群众路线时说,有些企业和单位群众自己选举的干部要比单从上面指定的干部合适得多,“这样的事实,难道还不能使我们猛省吗?”[7](P325)尊重事实, 在事实面前就“能使我们猛省”,达到纠正错误思想或澄清思想的目的。在邓小平那里,尊重事实尤其体现在“拿事实来说话”的命题上。在《邓小平文选》中,我们常常可以看到“拿事实来说话”、“拿事实来回答”的字句。拿事实来说话,就是要用事实来评判和鉴别。事实总是与实践联系在一起的,用事实来评判和鉴别,就与实践标准的检验联系在一起,事实标准与实践标准往往是相通的。拿事实来说话,就是要用事实来说服人、教育人。邓小平在谈到农村的改革时说:对农村的改革政策“有一些人感到不那么顺眼,我们的做法是允许不同观点存在,拿事实来说话”[8](P155)。用活生生的改革事实去说服人们, 改革的政策“通过事实的证明才能被普遍接受”,也就是“要拿事实来说话,让改革的实际进程去说服他们”[8](P156)。邓小平还明确指出, 对于改革过程中那些对改革的方针政策持有犹豫态度的人,“中央的方针是等待他们,让事实去教育他们”[8](P238)。在邓小平那里, “拿事实来说话”正表现了对“事实胜于雄辩”这一真理的坚定信仰。 
尊重事实,就能使我们想问题、办事情,一切从实际出发。实际并不是与人无关的纯客观存在,而是与人联系在一起的,实际就是实际情况的呈现,也就是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就是要根据事实来建构理论,制定路线、方针和政策。邓小平在讲到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时说:“现在虽然我们也在搞社会主义,但事实上不够格。”[8](P225) 既然在事实上是不够格的,那么搞社会主义就必须从这个“不够格”的“事实”出发。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正是在“事实上不够格”的社会主义基础上形成的。我们的一切方针、政策必须从这一事实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我们的规划”[8](P252)。 
邓小平把“一切从实际出发”作为我们党的思想路线的重要组成部分,他再三强调“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理论与实际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的根本观点、根本方法”,也是“毛泽东思想的出发点、根本点”。邓小平还说:“我们说的做的究竟能不能解决问题,问题解决得是不是正确,关键在于我们是否能够理论联系实际,是否善于总结经验,针对客观现实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 一切从实际出发。” [ 7](PP113—114)邓小平把“实事求是”与“一切从实际出发”并列,认为只有做到了一切从实际出发,才有可能正确地或比较正确地解决问题;而如果不这样做,“那就一定什么问题也不可能解决,或者不可能正确地解决”。[7](P114) 
三、从事实中求是 
如果说“尊重事实,一切从实际出发”是对事实的态度,那么“从事实中求是”就是认识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事实包括客体事实和价值事实,从事实中求是的认识活动就包括认知活动和评价活动。 
认知活动以客体为反映对象。通常所说的认识活动,实际上指的是认知活动。在认知活动中,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外在的。这就是说,认知活动虽然离不开主体的作用,但主体必须尽可能地排除主体因素对于认知内容的干扰,以揭示客体的本质和规律。科学的认知内容不以主体的状况为转移,不同的个体对于同一客体的正确认知应该是而且必然是一致的。正确的认知结果具有一元性。评价活动以主体和客体之间的价值关系为反映对象。在评价活动中,主体和客体之间的关系是内在的。这就是说,作为客体的客观事物的属性对于主体所显示出来的功能,既同客观事物的属性有关,也同主体的需要有关。主体总是从自己的需要出发来评价客体的,相对于不同的主体,对于同一客体的评价存在着“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情况,评价结果具有多元性。 
邓小平主要从认知涵义和评价涵义上来使用“认识”一词。邓小平在40年代说:“过去各地对群众团体的认识是不清楚的,一般是包办与放松领导两个毛病都有的,今后应加以纠正。”[12](P73) 这里的“各地”是指各地党的组织,是认识主体,“群众团体”是认识客体,主体不能清楚地认知客体的本质,就会犯“包办”与“放松领导”的毛病。这里的认识是从“认知”的涵义上来使用的。邓小平所谈的问题主要是中国革命和建设问题。这些问题总是与我们即认识主体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利害关系,对这些问题进行认识包括着主体对于客体的评价。因此邓小平更多地从评价的涵义上来使用“认识”一词。邓小平在1978年说:“没有毛泽东思想,就没有今天的中国共产党,这也丝毫不是什么夸张。……我们要领导和教育全体党员、全军指战员、全国各族人民科学地历史地认识毛泽东同志的伟大功绩。”[8](P149) 这段话的内容就是对毛泽东、毛泽东思想的评价。所谓“科学地历史地认识毛泽东同志的伟大功绩”,就是科学地历史地评价毛泽东同志的伟大功绩。邓小平说:“近几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到农村党支部,有越来越多的人懂得知识和人才的重要,懂得教育的重要。这是我们党的一大进步。另一方面,还有相当一部分同志,包括一些高级干部,对于发展和改革教育的必要性,认识不足,缺乏紧迫感,或者口头上承认教育重要,到了解决实际问题时又变得不那么重要了。”[8](P121) 这里讲的“认识”就是对于教育重要性的评价。 
要从事实中求是,首先必须把握事实。就社会而言,社会调查研究是把握事实的最好方法。社会调查研究简称社会调查。毛泽东说“要了解情况,惟一的方法是向社会作调查”,“作几次周密的调查,乃是了解情况的最基本的方法”。[11](P465)邓小平也十分重视社会调查。针对三年困难时期工作上的失误,邓小平在寻找其原因时说:“这几年来,我们不大注意调查研究,因而所提的一些任务往往不是实事求是的,所提的一些口号,也有许多不是切合实际的。”[12](P302)由此,他把能不能“调查研究”,看成是工作能不能深入的关键。[7](P124) 
在社会调查中,邓小平特别注重典型调查。他说要“善于运用典型调查的方法,研究群众的情况、经验和意见”。[12](P223)经验是群众创造的,典型存在于群众之中。“离开群众经验和群众意见的调查研究”,“任何天才的领导者也不可能进行正确的领导”。[12](P219)所以,邓小平非常强调领导者要深入到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的第一线,在实践中发现典型,总结基层和群众创造的好的东西,然后,“我们把它拿来加工提高作为全国的指导”。他例举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经验及其带来的巨大变化,说明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说明中央根据典型所制定的政策是对头的。邓小平还以经济特区的发展为例,深刻阐述了兴办经济特区、开放沿海城市、扩大对外开放区域的过程。他指出,“深圳经济特区是个试验”。[8](P130) 正是在总结深圳特区经验的基础上,邓小平提出“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除现在的特区之外,可以考虑再开放几个港口城市如大连、青岛。这些地区不叫特区,但可以实行特区的某些政策。我们还要开放海南岛,如果能把海南岛的经济迅速发展起来,那就是很大的胜利”。[ 8]( P52)正是在邓小平的指导下,我们的对外开放采取了多种方式,包括搞经济特区,开放14个沿海城市,也包括海南岛的经济特区建设。邓小平关于社会调查的思想是邓小平认识论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得我们深入挖掘、认真整理和充分发扬。 
要做到从事实中求是,还需要对事实进行理论的分析。邓小平在讲到从事实中求是时,讲到“要摆事实,讲道理”。[7](P212)“摆事实”,即把握事实;而要真正把握事实还需要“讲道理”,即运用马克思主义对事实进行理论的分析。只有这样,认识才可以从事实出发,由感性上升到理性,从中获得规律性的结论。正是从强调理论对于从事实中求是的重要性出发,邓小平号召:“全党同志一定要善于学习,予以重新学习。”[7](P152)要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 努力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原则同我国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实践结合起来。 
从事实中求是必然要涉及到评价活动中的“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问题。我国改革开放中的许多争论就是如此。对此,邓小平提出了不争论的主张,认为要让事实来说话。让事实来说话就是归根到底要以“三个有利于”即“主要是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8](P372)作为标准来评价事实。 运用“三个有利于”标准进行评价,也就是从社会历史主体出发进行评价。这就告诉我们,对于重大社会问题的评价不能满足于“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多元性,而必须坚持从社会历史主体出发进行评价。评价具有多元性,但是从社会历史主体出发进行评价则是一元的。这是邓小平认识论思想对社会评价理论的一个贡献。 
从事实中求是具有解放思想的作用,并且内含着创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以实践作为基础,把认识作为实践的内在环节。实践是不断发展的,以满足实践需要为根本目的的认识活动,必须不断地研究实践提出的新问题,在认识内容上不断地创新。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创新品格是与其特有的实践品格联系在一起的。从事实中求是也就是从实践中求是,因此从事实中求是逻辑地包含着创新,其要旨也是创新。实事求是的目的是为了指导实践,解决新问题。既然在实践中新情况不断出现、新问题不断涌现,就必须拿出新的措施,制定新的路线、方针、政策。从这个意义上说,从事实中求是就是创新,创新才能从事实中求是。邓小平理论是对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超越和发展。邓小平之所以能作出如此重大的理论创新,显然是与他在从事实中求是过程中所具有的创新思维密切地联系在一起的。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3]列宁选集:第4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4]列宁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5]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6]彭漪涟.事实论[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6. 
[7]邓小平选集: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8]邓小平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9]十六—十八世纪西欧各国哲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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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邓小平文选: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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