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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本”与“开新”——从哲学观视角看马克思哲学在当代的发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文秘网  点击数1389  更新时间:2006-4-5 2:18:49  文章录入:中国文秘网  责任编辑:中国文秘网

【 正 文 】 
一、问题的提出及其意义 
世纪交替之际,自觉地总结本学科的研究现状,预测其未来发展走向,已成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界一种带有普遍性的学术景观。 
综合地看,研究表现为以下几种不同的进路:(1)寻求与西方哲学特别是现代西方哲学的对话,在对话中重新诠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文本,并赋予其符合现时代精神的新义;(2)致力于与中国传统哲学的结合,使马克思主义哲学更充分地体现中国特色和中华智慧,寻求建立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新形态;(3)主张在研究当代现实,特别是当代中国实践中,通过对新的实践经验的理论概括和对具体科学成就的总结,来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4)坚持“开新”必先“返本”,认为我们过去所宣传和接受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上是从前苏联移植过来的,顶多只能算作马克思哲学的次生形态,再经过我们之手整理过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则是马克思哲学的再生形态。(注:这里关于“原生形态”、“次生形态”和“再生形态”,是借用高齐云先生主编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的原生、次生、再生形态》(中山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和高齐云著《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生形态探微》(广东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二书中的提法。)次生形态和再生形态与原生形态是有距离的,乃至有很大的偏差和扭曲。要真正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首先“回到马克思”,回到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并以此作为我们的出发点。当然,在这些主张之外,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应该淡化“体系意识”,突出“问题意识”,通过对一系列的具体问题的研究来切实地在内容上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 
上述各种主张中,我认为“回到马克思”的主张最值得重视。通过对几种思路进行比较或许能说明问题。 
第一种主张的积极意义在于,在全球化的时代,中国和西方的思想文化交流必定会向更纵深方向发展,在努力汲取当代西方哲学成就的基础上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有一定的现实可行性。但是它在突出哲学学科的学理性和可交流性的同时,淡化乃至在一定程度上抹杀了哲学的意识形态性和差别性。用西方哲学重新诠释马克思哲学的结果,如果失去必要的主体意识,有可能使马克思哲学变成另外的东西,甚至是非马克思哲学的东西。 
第二种主张在说明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问题上有启发。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化的过程中会受到中国传统文化包括中国传统哲学的影响和同化,不能说这种影响和同化完全是消极的和否定性的,例如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就是体现中华智慧的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理论成果。但这种主张在强调问题的一面时不自觉地忽略了问题的另一面,即马克思主义哲学对中国传统哲学的改造,或者说中国传统意识的马克思主义化。从本质上看,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都对自己熏习的传统文化进行了一番马克思主义的改造,从而使他们的理论成果既体现出民族特点又符合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精神实质。 
从根本上说,第三种主张是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必由之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必然有赖于总结新的实践经验和科学成就,也只有这样才能以新的理论成果充实和丰富马克思主义哲学,开创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境界。但是,从操作而不是从根源上看,无论是实践经验的总结还是科学成就的概括,都要经历较长的时间才能实现。正如恩格斯所说的,任何新的学说,都“必须首先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虽然它的根子深深扎在经济的事实中”(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6月第2版,第355页。)。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必须如此,必须从已有的思想材料出发。 
广义地说,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次生形态和再生形态都是我们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已有的思想材料,当代研究的成果,包括当代西方哲学的成果,乃至人类文明的一切已有精神成果,都是我们今天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思想材料”。当然,对这些思想材料不能没有一定的鉴别和取舍,因为它们良莠互见、优劣并存。而我认为最值得珍视的,应该是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理由是: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是唯一能够真正代表和体现马克思哲学精神实质的理论形态,它是我们继续发展马克思哲学的可靠理论基础。回到这个基础才能使我们脚踏实地。 
之所以要提出这个问题,是因为由于多年的宣传和灌输,以斯大林1938年9月发表的《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一文为蓝本的、从前苏联移植过来的传统教科书体系模式,已经在一些人的头脑中根深蒂固,乃至被视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标准模式和唯一正统的形态,一些人,包括某些著名专家,至今仍然固守着这一模式。就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次生形态和再生形态,已经取代了本应由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占有的地位。 
有人认为,以前的那一套东西在今天已经没有市场,也不是我们面临的主要问题了。我认为这种估计过分乐观。无可否认,经过80年代的“体系改革热”和90年代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一系列具体理论问题的深入研究,一种更接近马克思哲学原生形态的新形态正在学术圈中孕育诞生。但是,时至今日,大多数教材,媒体的宣传,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大量论文,对问题的提法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一种能够真正忠实于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的新体系也未问世,已经出版的几部旨在对哲学原理体系进行改革的教科书,也大都是调和的产物,或者说,它们都向旧体系作了虽然就当时的条件来说不得不作、但决不应该作的理论让步。 
我之所以特别提出要回到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是因为次生形态和再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与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和根本性的区别。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次生形态和再生形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未能充分体现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的精神实质,甚至可以说它们在一定程度上背离了马克思哲学的精神实质。 
毋庸置疑,所谓“回到马克思”不是一个逆向的倒退口号,毋宁说对当前来讲,它正是一个前进性的理论步骤。有似于所谓“文艺复兴”,虽然打着“回到古典文化去”的旗帜,但并不是真的要回到古代去,而是要发扬古希腊罗马的“世俗文化”精神,去反对中世纪的“神权文化”,建设资本主义的新文化。同样,在我们这里也只是要求回到在历史演讲中被“遮蔽”的马克思哲学的真精神上,并以它作为我们继续前进的出发点,结合当今的时代精神和思想成果,去建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新形态。它不是也不可能是要回到马克思哲学的一切既成结论上,并教条主义地固守这些既成结论。当然,即使是回到马克思哲学的真精神上去,也有一个所谓“解释学循环”的问题存在。就是说,马克思哲学的真精神不是现成地摆在那里,它也需要通过我们的阐释和理解才能揭示出来。这种揭示有可能符合马克思哲学的真精神,也有可能背离这种精神。但阐释和理解总是不可缺少的,否则马克思哲学的真精神就会隐而不彰。怎样解决这一矛盾呢?我认为在这里并没有不能解决的困难,因为马克思哲学的真精神就存在于马克思的原著中,它是可以通过我们的认真研究弄清楚的,而且这种研究越是体现“创造性解释”的原则,就越是符合马克思哲学的真精神。换句话说,马克思哲学的真精神是有待于我们去理解和发现的,而这只有在创造性的研究和解释中才有可能。从本质上看,马克思哲学的原生形态经过整理和系统阐发,是与现代实践和科学发展的方向完全一致的,就是说,它的精神实质是与当今时代精神完全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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