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论马克思对黑格尔“外化”的初步改造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文秘网  点击数1486  更新时间:2006-4-5 2:18:44  文章录入:中国文秘网  责任编辑:中国文秘网

【 正 文 】 
中图分类号:B01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444(2000)05-0037-03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文献中被引用最多的文本之一。其中,最受人们重视的是关于“异化”的思想。然而,与“异化”直接相关的“外化”概念却一般不为人们所重视,有的人把“外化”与“异化”直接等同起来,这是理解上的一个偏误。本文通过对“外化”概念的进一步澄清,从而体悟到青年马克思思想转变的一个侧面,即马克思的研究视角如何从黑格尔的理念世界转向经济社会领域的。 
一、“外化”与“异化”概念的澄清 
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以下简称《手稿》)中,马克思将异化与外化两个词同时并用,如马克思在《手稿》中说:“占有表现为异化、外化。”[1](P.91)外化在《手稿》中是指劳动的实现、对象化,表现为劳动者的丧失,劳动者将生命投入劳动产品的生产,但是,劳动产品却不属于劳动者自身。在这里,外化是指劳动者主体的丧失(the worker’s subjective loss),也就是劳动对象占有了劳动者的生命活动,占有劳动者的现实,以致劳动者趋于匮乏,这就是外化(alienation)的概念。当然,马克思是将黑格尔这两个抽象的概念运用在经济领域尤其是劳动的过程中,经过马克思的转用,外化的概念已经和黑格尔在分析“工资劳动”(wage labor)时的所指不同了。异化(estrangement),则是指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与劳动产品之间表现出一种敌对的权力关系,劳动者感到自身由受到市场调节的劳动产品支配,也就是客体反过来压制主体,主体对客体失去了自觉的联系。由此看来,外化和异化的区别在于概念所指涉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敌对性(antagonism)是不是由自在(in-itself)状态发展到自为(for-itself)的状态,异化是指主体与客体之间的敌对性已经表现出来,外化则是指尚在转化过程中。 
马克思在《手稿》中,明白地阐述了异化与外化产生于不同的过程,并且导致不同的结果。他在批判黑格尔思辩哲学时说:“全部外化历史和外化的整个复归,不过是抽象的、绝对的、思维的生产史,即逻辑的思辨的、思维的生产史。因而,异化——它从而构成这种外化的以及这种外化之扬弃的真正意义——是自在和自为之间,意识和自我意识之间,客体和主体之间的对立。”[1](P.161)可以看出,异化和外化既相区别,又相联系。换言之,异化包含着外化的形式和此外化形式之扬弃的整个过程,它紧握着这个过程中的对立性。外化是指辩证的过程,但这个过程不能中断,它必须通过自身外化形式(对象化形式)的克服而达到异化的扬弃。 
和黑格尔不同,在马克思的观念中外化的必然是进一步变成异化。在这里,马克思比黑格尔更重视外化过程中所表现的对抗作用。单独地看,马克思并没有赋予外化以积极或肯定的意义或形式,于是,外化终究表现为异化。对外化采取否定面的理解,是马克思将外化与异化在一定意义上加以等同并用的主要原因。 
马克思在《手稿》中批评黑格尔的“精神现象学”中关于宗教的问题和“法哲学原理”中关于交换问题的部分,以及在批评布鲁诺·鲍威尔的“基督教真相”和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绝对知识”时,明显地表现出他反对外化具有“肯定”的意义。在马克思看来,所有的外化与异化,都应该在经济现象中找寻其根源——尤其是在工资劳动、商品交换和劳动分工中。但黑格尔认为,外化尤其是具有肯定形式的异化,独立存在于宗教的领域中。在黑格尔看来,外化的根源也是在精神的自我斗争(self-struggle)和发展过程中,工资劳动、交换经济现象,仅仅是精神自我斗争的表现形式,绝不是外化的根源,但马克思认为,即使是宗教或者政治领域的外化和异化,其基础和根源是在经济或社会领域,宗教和政治领域的外化和异化不过是社会经济层面的反映,而且只有通过经济社会领域,才能克服宗教与政治领域的外化与异化。 
马克思运用黑格尔的外化来分析经济社会现象时,认为劳动过程的外化,不是劳动者实现其主体性的媒介,而是一种障碍或阻力,或者是一种消极的、不必要的形式。黑格尔的外化是精神发展和提高过程中,逐步达到自我认识,复归绝对精神的一个必要的环节,它是积极的也是必要的,因为,黑格尔认为,外化是思维运动的“动力原则”(energi-zing principle),没有它,概念必将停滞,理念发展也不可能。我们可以看出,产生于德国观念哲学而在黑格尔哲学中居于主导地位的“外化”概念,在马克思手里,出现了一种“认识上的变造”(epistemolo-gical breakout)。 
二、“积极的外化”与“消极的外化” 
“环节”、“中介”等逻辑范畴,在黑格尔哲学中,是具有肯定意义的。因为在黑格尔看来,通过这两个逻辑范畴,精神实体内在的能动性才能表现出来。虽然,精神的实体作为精神的自我异化的产物,本质上含有否定的性质,但是精神实体的本质不是死的,而是活的、现实的。因此,只有当它重建自身的运动时,或者说,只有当它是转化与自身之间的“中介”时,它才是真正的现实的存在。所以,黑格尔才说:“唯有这种正在重建其自身的同一性或在他物中的自身反映,才是绝对的真理。”[3](P.11)由此可见,外化概念,在黑格尔哲学中具有肯定的内涵,或可称之为“积极的外化”(positive alienation)。换言之,市民社会中的劳动分工、商品交换等外化形式,都是肯定而具有积极用意的。然而,马克思却认为市民社会中的商品交换并不是像黑格尔所说的那样,每个人生产和享受就是其他人的生产和享受,他认为,作为交换关系的前提的劳动不是一般的劳动,而是异化的劳动。这种异化劳动的外化形式,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谋生的劳动以及工人的产品同工人的需要,同他的劳动使命没有任何直接的关系,不论就哪方面来说,都决定于同工人本身格格不入的社会组合。其二,购买产品的人自己不生产,只是换取别人生产的东西[1](P.28)。 
这里必须说明的是,马克思观念中的劳动,不仅是一种生活的手段或满足需要的方式,而且是一种“实践”,也就是人类的本质(species being)的创造与实现。因此,劳动,在马克思看来是一种“历史过程”,包括人与人的社会交往以及人与自然的物质交往,它使人的本质包括人的普遍性、社会性、意识性和自我创造性获得充分的满足与发展。因此,马克思认为劳动不仅是需要的满足,而且是需要的丰富,因而一个获得了“解放”的人必然是具有无限丰富需要的满足的人,能够占有社会发展财富的人。 
然而,由于交换,而且正是由于劳动产品的交换,劳动作为人的生活来源,和作为人的存在的表现,彼此割裂开来,变得毫不相干。私有制度商品经济下的交换,使得劳动对人而言,不是需要的丰富而是需要的匮乏,不是个人存在的积极表现而是个人存在的消失。马克思说:“通过交换,他的劳动部分地成了收入的来源。这种劳动的目的和它的存在已经不同了。产品是作为价值,作为交换价值,作为等价物来生产的,不再是为了它同生产者直接的个人关系而生产的。生产越是多方面的,就是说,一方面,需要越是多方面的,另一方面,生产者完成的制品越是单方面的,他的劳动就越是陷入谋生的劳动的范畴,直到最后他的劳动的意义仅仅归于谋生的劳动并成为完全偶然的和非本质的,而不论生产者同他的产品是否有直接消费和个人需要的关系,也不论他的活动,劳动本身的行动对他来说是不是他个人的自我享受,是不是他的天然秉赋和精神目的的实现。”[1](P.28)可见,外化的概念,在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中,具有否定的内涵,或可称之为“消极的外化”(negative alienation)。 
三、马克思与黑格尔“外化”的分歧 
马克思在运用黑格尔的外化要领来分析社会经济时,认为劳动过程的外化,不是劳动者自身之创造,劳动者并不能意识到外化乃劳动的自我异化,反而认为是私有财产和商品交换由外部的强制和规定所致。在黑格尔那里,外化之所以具有肯定的意义,其基本前提是主体与客体的同一性(identity of subject and object),亦即意识之主体将意识之外化视为意识自身之创造,或者说,自我认识了对象乃是其自身的外化。对黑格尔来说,这是意识的一种能力,一种知识。卢卡奇将这种认识方法称为“全视概念”(grandiose conception)(“全视概念”是一种认识方法,认为事实之认识只有在对象化的自我创造中,才能真正的了解)。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中这种认识论上的“全视概念”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这个原则,不仅使自我意识克服其外化成为可能,也是精神达到现象与本质合一的条件。进一步说,自我意识之所以能够“认识其对象,乃是自我异化的结果,是因为对象是作为自我意识所规定的东西(the object as a thing posited by self-consciousness)。对象不能脱离自我意识,亦即离开了自我意识的认识能力,对象便不具有任何对象性可言。马克思在《手稿》中对黑格尔的这种认识法则也作了说明:“对象的否定,或对象的自我扬弃,对意识所以有肯定的意义(或者说,它所以知道对象的这种虚无性),是由于意识把自身外化了,因为在这种外化中把自身设定为对象,或者说,由于自为的存在的不可分割的统一性而把对象设定为自身。”[1](P.165)在黑格尔那里,外化体现了主体与客体的同一性。将这种原则运用于市民社会的研究,黑格尔自然认为人类劳动之对象化、外化的交换关系,是实现劳动者自身目的的必要手段。 
但是,马克思显然反对这种观念。马克思认为,作为人类劳动的对象化世界,有自然界和社会界两个部分。马克思认为,劳动产品是对象化的劳动(product is objectified labor),劳动体现在对象之中,而为了进行劳动和生产,劳动者需要自然作为其物质世界,使劳动得以实现。马克思说:“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就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藉以生产出自己的产品的材料。”[1](P.92)就社会界来说,商品的交换的需要而形成社会生产关系,是使人们在自然界中生产出来的产品成为能够进行交换的商品的条件。因此,自然与社会是人们进行劳动的两个对象化世界。 
然而,作为劳动的对象化的劳动产品,对劳动者而言,丝毫没有同一性可言。劳动产品并非作为劳动者自身所规定的东西,劳动产品(对象)不仅脱离了劳动者的人的本质,甚至反过来控制劳动者。马克思在《手稿》中反复强调:“工人自己的生命投入对象,但现在这个生命已不再属于他而属于对象了。因此,这个活劳动越多,工人就越丧失对象,……工人在他的产品中的外化,不仅意味着他的劳动成为对象,成为外部的存在,而且意味着他的劳动作为一种异己的东西不依赖于他而在他之外存在,并成为同他对立的独立力量,意味着他给予对象的生命作为敌对的和异己的东西同他相对抗。”[1](P.91)这就是说,表现着市民社会中劳动之外化的商品交换关系,并不具备“肯定”的意义,也不是实现劳动者作为人的人的本质的手段。马克思认为,在市民社会的商品经济中,不存在着劳动外化之克服而达到劳动者人的本质之复归的可能,因为,在市民社会中,劳动的外化必然表现为异化劳动,要消灭异化劳动,不是在劳动外化中加以克服,而是对商品经济赖以存在的市民社会进行革命。 
劳动的外化不是劳动者实现其本质的“中介”、“环节”,因此马克思的外化观念和黑格尔并不相同。更重要的是,理解这两个内容,是了解唯心主义哲学和唯物主义哲学之不同的最基本之处,同时也是理解马克思何以接受黑格尔辩证法之后仍然走向唯物辩证法,从而建立他的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最后,也是理解何以马克思最终强调“革命实践”的重要性,而不是仅仅停留在黑格尔主义的哲学批判之中的基础。 
收稿日期:2000-08-29 
【参考文献】 
[1]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 
[2]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3] 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