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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个性与自由主义的个人优先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文秘网  点击数1671  更新时间:2006-4-5 2:17:58  文章录入:中国文秘网  责任编辑:中国文秘网

【 正 文 】 
20世纪90年代自由主义在中国的登台亮相,尤其是自由主义和新左派的世纪性大论战,一方面表明中国思想理论界新格局的形成,另一方面表明自由主义正在成为中国思想理论界不少人、尤其是不少高级知识分子中某种显性或隐性的社会意识。这势必影响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论战的实质是未来中国的走向问题:自由主义提供的是渐进的向资本主义演变的方案,新左派则没有自己的现成方案,但大体上表现出的是社会民主主义的倾向。在这场论战中,少有马克思主义者参与其中,自由主义正在成为中国思想理论界的话语霸权。同时,以往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某种特定理解,在自由主义影响日益扩大的情况下表现出了自身的局限性,也难以应战。本文希望能以回到马克思、深入发掘马克思主义的自由个性思想,来应对自由主义的挑战,改变自由主义已成为中国思想理论界的显学的不正常状况,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提供某种可能的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资源,同时也希望在“三个有利于”的前提下,借鉴自由主义中的某些有价值的、具有正面作用的思想资源。 
一 
自由主义理念的基点是个人的优先性即个人主义,其口号是个人自由,其基础是几百年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尤其是20世纪60年代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以及相应的成熟的制度安排。作为其背景的是社会主义实践所面临的问题:前苏联东欧的解体和中国面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我们认为,资本主义的根本性质并没有改变,马克思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分析也没有过时,那么社会主义为什么会发生世纪性的挫折呢?已有不少马克思主义者指出,以往那种社会主义体制是在经济文化相对落后的国家建立起来的,人的依赖关系的残余对社会主义制度安排发生了很大影响,导致了政治经济的高度集权。这意味着以往对经典马克思主义存在着某种误释,即没有高度重视经典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由个性的思想和相应的制度安排。自由个性问题涉及到马克思主义和自由主义的根本价值对立,而且也是制度安排的出发点,因而有必要首先在这里加以阐明。 
以往那种社会主义体制最受指摘的是带有人的依赖关系残余的高度集权制,它以片面理解的关于集体主义的价值判断为理论前提,这也是最为自由主义所批判的方面。这种体制不能说没有它的优越性。它成长为与资本主义对立的制度阵营,在生产力不发达的基础上,在不长的时间里取得了经济的巨大进展:前苏联成为世界第二超级大国,打败了法西斯德国,对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胜利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中国则在很短的时间内在独立自主的基础上初步建立了完整的国民经济体系,这些都是应充分肯定的。只是在新科技革命面前,也就是在20世纪60年代以后,这种体制的问题才逐渐显露,因而才提出了社会主义改革的问题。因此,那种认为社会主义只是一种人为制度、没有任何优越性的观点,是不符合事实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有着深厚的社会基础和历史必然性,它是建立以大多数人的幸福为基础的新制度的伟大实践。 
至于伴随这一制度创新所发生的为自由主义所指摘的所谓人权问题,是任何新社会制度的建立所不可避免的。但是,在社会主义的世纪性历史大挫折中,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被自由主义妖魔化了,其基本论据就是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用集体主义否定了个人自由的优先性。可以肯定,没有革命者个人对革命目标的无条件的服从和献身,没有对旧社会势力个人自由的剥夺,新的社会制度是不可能建立和巩固的。同时,以往对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也存在着某种历史局限性。自由主义认为这是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不可克服的局限性,只有资本主义才是唯一光明的历史必由之路。然而,这只是表明自由主义不了解,这种局限性只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的某种阐释的产物,而正如自由主义者要不断回到和重复古典自由主义的那些基本结论一样,当代的马克思主义者也必须不断回到和重复经典马克思主义的那些基本命题。以往曾经占主导地位的关于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只是马克思主义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形态,只是根据一定的历史要求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形态。它突出和强调的是经典马克思主义中的阶级斗争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而对经典马克思主义中的共产主义学说的核心内容即人的自由个性的思想,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没有充分给予个人在社会中应有的地位,更没有看到马克思的自由个性思想其实是对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的扬弃:马克思和恩格斯肯定和承认了资产阶级的个人自由的历史进步性和合理性,同时,又提出了自己的个性自由观来批判和代替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从今天的现实条件来看,马克思的个性自由观比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学说和无产阶级专政学说具有更为根本的意义:后者只是为建立和巩固社会主义服务的,解决的是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无产阶级解放的方法和途径问题,而前者即马克思的个性自由观,解决的则是共产主义运动的目标问题。 
从这一理解出发,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实质上是一种从现实的个人出发,批判地考察个人与他的现实生存条件,从而指出个人终将从现存的生存条件解放出来(这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达到自由个性的社会科学学说。马克思在第一次全面阐述其理论的《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全部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7页)。 “现实的个人”(同上)是马克思主义的出发点,这是因为现实的个人是马克思主义所有基本范畴的前提和基础。例如,生产力不过是“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的“一种社会力量”(同上书,第85页)。生产力是在个人的交往活动中产生,但“由于共同活动本身不是自@①地而是自然形成的,所以这种社会力量在这些个人看来就不是他们自身的联合力量,而是某种异己的、在他们之外的强制力量”(同上书,第85—86页),个人交往活动的产物反过来支配和决定着个人的活动和社会的发展。而与生产力相联系的“社会关系的含义在这里是指许多个人的共同活动”(同上书,第80页),“生产力与交往形式的关系就是交往形式与个人的行动或活动的关系”(同上书,第123页)。当然, 马克思讲的个人不是自由主义者讲的抽象的、非感性的、从而也是非现实的个人(因为在马克思看来,自由主义者讲的个人实质上是资产阶级的个人,但他们却说是“一般的个人”,即脱离了现实的个人),而是“处于既有的历史条件和关系范围之内的”(同上书,第119页), 个人“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同上书,第60页)。因此,马克思总是把现实的个人与他的生存条件相联系,看作感性的、具体的、因而是具有历史规定性的个人:“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同上书,第67页)。 
至于生产方式,则“在更大程度上是这些个人的一定的活动方式,是他们表现自己生活的一定形式、他们的一定的生活方式。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是怎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因而,个人是什么样的,这取决于他们进行生产的物质条件。”(同上书,第67—68页)。马克思在讲到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出发点时指出:“在社会中进行生产的个人,——因而,这些个人的一定社会性质的生产,当然是出发点”(《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页),因而生产是“社会个人的生产”(同上书,第3页)。 人类社会的历史是“已成为桎梏的旧交往形式被适应于比较发达的生产力、因而也适应于进步的个人自主活动方式的新交往形式所代替”(《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第124页)的过程。从个人与社会(集体)的关系方面看, 人类的历史也就是个体从群体的束缚中解放出来的历史:“我们越往前追溯历史,个人,从而也是进行生产的个人,就越表现为不独立,从属于一个较大的整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2页)。从上述引文可见,个人在经典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占据着核心和基础的地位:“共产主义所造成的存在状况,正是这样一种现实基础,它使一切不依赖于个人而存在的状况不可能发生,因为这种状况只不过是各个人之间迄今为止的交往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22页);未来社会“真正的财富就是所有个人的发达的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22页)。因此, 在经典马克思主义那里,历史唯物主义所说的社会发展规律不过是现实的个人交往的社会活动机制,它是以感性的具体的个人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不是无主体的社会科学学说,而是以感性的具体的个人为主体的社会科学学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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