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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企业改革理论的实践与发展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文秘网  点击数1673  更新时间:2006-4-5 2:10:39  文章录入:中国文秘网  责任编辑:中国文秘网

【 正 文 】 
搞好国有企业,既关系到国民经济健康运行和长远发展,也关系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厦能否顺利建立,还关系到社会主义前途命运。它不仅是重大的经济问题,而且是重大的政治问题。80年代以来,我们依据邓小平同志的企业改革思想,针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缺乏活力的弊端,采取多种形式推进国有企业的改革,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在总结多年国有企业改革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明确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党的十五大进一步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努力寻找能极大地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公有制实现形式的改革新思路;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则从我国跨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出发,提出了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战略方针。这些构成我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指导思想,推动着企业改革这样一场广泛而深刻的变革。 
探索——对国有企业改革形式的多方面实验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企业改革思想指导下,我们针对传统企业制度的内在缺陷,提出并推行了一系列重要的企业改革政策,在实行承包经营责任制的层次上,进行了多方面的实验。 
一是下放权力,扩大企业自主权。1978年9月, 邓小平说:“要加大地方的权力,特别是企业的权力。企业要有主动权、机动权,如用人多少,要增加点什么,减少点什么,应该有权处理。企业应该有点外汇,自己可以订货,可以同国外交流技术。有些事情,办起来老是转圈,要经过省、部、国家计委,就太慢了。”(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31页。)同年12月, 邓小平同志在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上所作的重要讲话中,进一步阐述了扩大企业自主权的问题,此后一直到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之前,企业改革的基本思路就是放权让利,实施了一系列扩大企业自主权的政策和法规,实行利润留成制度、企业基金制度和各种奖励制度,增加企业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这些措施对于增强企业活力起了很大的作用。 
二是明确权责,推行经济责任制。1983年6月, 邓小平指出:“工业有工业的特点,农业有农业的特点,具体经验不能搬用,但基本原则是搞责任制,这点是肯定的。”(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29页。)1986年6月10日,邓小平指出:“权力不下放,企业没有自主权, 也就没有责任,搞得好坏都是上面负责。全部由上面包起来,怎么能搞好工作,调动积极性?总之,改革要继续进行下去。”(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60页。)在这里, 邓小平同志把权力下放和明确责任结合起来,以保证企业改革的顺利推进和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这样的改革思路,在80年代前期,国家在向企业放权让利的同时,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经济责任制,特别是以经济责任制的方式,明确企业和企业管理者的职责,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企业责、权、利关系的结合。这对于增强企业活力,挖掘企业潜力,提高经济效益,都产生了相当大的影响。 
三是实行两权分离,推行承包制、租赁制等企业经营方式。1984年,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确认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依据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论,国营企业在所有权和经营权上可以适当分离,从而使企业成为相对独立的经济实体,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自我改造和自我发展能力的商品生产者。在此之后,国营企业的改革进入到以承包制为主要形式的阶段。国有企业实行承包制,目的是调动企业经营者和生产者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邓小平指出:“企业改革,主要是解决国营大中型企业的问题。用多种形式把所有权和经营权分开,以调动企业积极性,这是改革的一个很重要的方面。这个问题在我们一些同志的思想上还没有解决,主要是受老框框的束缚。”(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 第192页。)1986年12月,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决定》,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行多种形式的经营承包责任制,承包制在全国范围内迅速得到推广,给国有企业注入了生机活力。 
四是加强管理,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1978年9月, 邓小平指出:“我们改造企业,为了保证应有的技术水平、管理水平,要有合格的管理人员和合格的工人。 ”(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 第130页。)所以,他主张,管理干部要经过考核, 不合格的作编外处理,而且还要组织他们学习,对他们进行培训。同年10月,邓小平提出,为了实现四个现代化,我们所有的企业必须毫无例外地实行民主管理,使集中领导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对于企业领导体制的改革,邓小平同志也针对原有领导体制中的问题,提出了有十分重要指导意义的构想,他说:“有准备有步骤地改变党委领导下的厂长负责制、经理负责制,经过试点,逐步推广,分别实行工厂管理委员会、公司董事会、经济联合体的联合委员会领导和监督下的厂长负责制、经理负责制。”(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40页。 )邓小平提出的这些改善企业管理和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思想,在国有企业改革实践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五是实行政企分开,精简专业经济管理结构。1986年12月19日,邓小平指出:“企业下放,政企分开,是经济体制改革,也是政治体制改革。下放总会遇到障碍。现在机构臃肿,有的部委据说有上万人,必须精简。否则,这么多人,就要当‘婆婆’,揽权。这些人在中央机关工作多年,多数都有一定知识,到基层竞选厂长、经理,显示自己的本领去嘛!”(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192页。)实行政企分开,就是要把政府直接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的职能,同政府从宏观上管理整个国民经济的职能彻底分开,减少政府的经济管理机构对企业过多的干预,创造一个有利于企业自主经营的外部环境,促使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经过这五个方面的实验和探索,到1991年9月, 中央明确提出了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的新思路,国有企业改革进入以转机建制为主要内容的阶段。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一系列改革措施都是根据邓小平同志的企业改革思想提出来的。首先是进一步落实企业自主权,完善企业的约束机制。这就是要按照两权分离的原则,正确界定国家作为国有资产所有者的权限与企业作为国有资产经营者的权限,在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和增值的前提下,使企业对其经营的国有资产享有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力,同时配套建立企业内部的各种约束机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其次是深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改革,努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内部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由厂长或经理作为企业的法人代表,负责组织和管理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活动;企业和职工之间实行合同制或聘任制,建立企业和职工之间双向选择的用工制度;企业人员的工资收入与企业经营的状况相联系,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挂钩,彻底打破“铁工资”和“大锅饭”的分配制度,从而促进企业改善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再次是根据政企分开的原则,完善企业的外部机制。要求各级政府从过去那种对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实行直接管理的旧模式中解脱出来,按照小政府大社会的模式,精简机构和人员,使政府真正承担起规划、协调、监督、服务的宏观管理职能。此外还要相应建立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所必须的社会保障制度,建立比较完善的市场体系,促进企业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尽管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已经比较接近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改革方向,而且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环境下,确实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收到了一定的经济效果。但是,企业改革的基本做法没能从根本上摆脱旧的框架体系,改革仍然有一定的局限性。 
创新——对企业改革目标模式的创造性定位 
从70年代末至90年代初,我国的国有企业经过各种形式的改革试验与探索,积累了多方面的成功经验。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按照经济体制改革的新要求,推进企业制度创新,成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新任务;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确立了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模式,实行企业制度创新的改革战略最终得以形成。企业制度创新,是以邓小平反复强调的学习和借鉴外国的先进管理经验的重要思想为指导的。1992年春天,邓小平在南方的重要谈话中指出:“社会主义要赢得与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就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 )现代企业制度,作为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项行之有效的企业管理制度,在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是完全可以为我所用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之所以有利于促进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这是因为,实行企业制度创新,一可以实现产权关系明晰,企业中的国有资产所有权属于国家,企业拥有包括国家在内的出资者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成为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二可以使出资者和企业法人的权责明确,出资者按投入企业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权益,即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企业破产时,出资者只以投入企业的资本额对企业债务负有限责任。企业则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三可以实现政企分开,企业按照市场需求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为目的,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应依法破产。四可以建立科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调节所有者、经营者和职工之间的关系,形成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经营机制。这四个方面互相联系,从不同的角度说明现代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市场主体的特征。所有企业都要向这个方向努力,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对传统企业制度进行脱胎换骨的改造,实现企业制度的根本性创新。 
要加快推进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全面理解和把握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四个特征及其相互间的关系。企业制度创新的核心是明晰产权关系,通过界定产权,才可以明确作为出资者的国家同企业法人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关系。在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的基础上,才有可能真正实现政企分开,使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经营活动;也才有可能让企业自主运用全部法人财产,面对市场组织生产经营,并对投资者投入企业的资产负保值增值的责任;在明晰产权的基础上,才能逐步建立和完善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科学的组织管理制度,使企业真正成为适应市场竞争要求的法人实体。 
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在总结近20年企业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坚定信心,勇于探索,大胆实践,力争到本世纪末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战略构想。这一战略构想的基本内容就是对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造。 
公司制或股份制,作为现代企业的一种资本组织形式,有利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是资本主义发达国家普遍采用的企业组织形式,是人类社会创造的重要文明成果之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讲到股份制时指出:“假如必须等待积累去使某些单个资本增长到能够修建铁路的程度,那末恐怕到今天世界上还没有铁路。但是,集中通过股份公司转瞬之间就把这件事完成了。”(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88页。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实行公司制,是从整体上搞好国有经济的必然选择。邓小平同志要求我们,必须“大胆吸收和借鉴人类社会创造的一切文明成果,吸收和借鉴当今世界各国包括资本主义发达国家的一切反映现代化生产规律的先进经营方式、管理方法”。(注:《邓小平文选》第三卷,第373页。)要“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的某些好东西,包括经营管理方法,也不等于实行资本主义。这是社会主义利用这种方法来发展社会生产力。把这当作方法,不会影响整个社会主义,不会重新回到资本主义”。(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236页。 )因此,我们应该大胆利用公司制的形式,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微观基础进行根本性的改造。 
对我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可以采取国有独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等多种形式。这是由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决定的。属于国家安全行业(如军事工业和制币工业等)、自然垄断行业(如重要战略资源的开采和加工等)以及提供重要公共物品和劳务行业等部门和行业中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可以依法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由国家独资或国家控股经营,以保持国有经济在这些行业中的绝对控制力;现阶段需要由国家大力扶持发展的支柱产业、高科技产业中的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可依法组建国家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在实行国家控股的前提下,通过公开发行股票,吸收非国有资本参股,促进这些企业的快速发展,从而扩大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属于一般性、竞争性的行业中的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混合所有制,依法组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无须控股。要加快建立和完善股票市场为主的产权交易市场,通过资本的流动,盘活国有资产,把有限的国有资本配置到需要国家大力加以扶持和发展的部门中去,促进这些行业的快速发展。至于大量的国有中小型企业,则可以通过资产重组和结构调整,采取多种形式放开搞活,使它们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的微观经济主体。 
国有企业实行公司制的改革,还应着眼于不同企业的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分期分批,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推进实施。邓小平指出:“国家和企业、企业和企业、企业和个人等等之间的关系,也要用法律的形式来确定;它们之间的矛盾,也有不少要通过法律来解决。”(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7页。 )特别是要注意防止把不需要和不具备条件的企业硬性改为公司制,更不能搞翻牌公司,以欺骗方式,把国有企业的困难向公众转嫁。 
突破——对国有企业改革思路的全方位把握 
第一,国有企业改革要取得新突破,必须继续推进政企分开。邓小平曾经指出:“我们的各级领导机关,都管了很多不该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28页。 )因此“企业下放,政企分开,是经济体制改革,也是政治体制改革。”(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50页。)从当前来看,实行政企分开, 有两方面的要求。一是政资职能的分开,即政府的行政职能和资产管理职能的分开。政府行政职能是属于政府行政权的范畴,覆盖政府管理全范围,由行政法规来调节。国有资产管理职能是针对国有资产的,并不是针对所有社会资产,这种所有权职能是由民事法规来调节。在我国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必须把政府的这两种职能分开。二是政企职责分开。企业按照市场需要组织生产经营,以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政府不直接干预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企业摆脱政府机关的附属地位,不再依赖政府,同时企业要将原先承担的社会职能转交给政府和社会,国家也不再勉强支撑那些经营不善及亏损的国有企业。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使那些长期亏损,资不抵债的企业依法破产,政府也才能真正依法管理企业,从而实现政企分开。 
第二,要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管理的有效形式。要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逐步建立起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的体系和机制,建立起严格的责任制度。国务院代表国家统一行使国有资产所有权,中央和地方政府分级管理国有资产,授权大型企业、企业集团和控股公司经营国有资产。这就明确了国有资产是国家统一所有的,但各级政府受国务院委托管理国有资产,所行使的是受委托管理的那部分国有资产的所有权。同时,还要实行分类管理,对资源性国有资产、重要的军事企业的资产、一些自然垄断的企业的国有资产要与一般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区分开来管理。 
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应允许和鼓励试点,让各地区、各部门大胆探索建立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方式。股份制作为一种现代化的资产组织形式,任何性质的资产都可以利用。过去我们把股份制当成是资本主义性质的范畴,拒绝利用这些现代化的财产组织形式,尤其是不允许国有资产利用这些现代化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是极为错误的。实行股份制,实行股权多元化,对于扭转目前国有企业严重亏损的局面,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形成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都是具有极为重大意义的。这是因为实行股份制的改造,使原来的国有企业由单一的国家出资转变为多元投资主体,在这样的格局下,任何一个出资人都不能凌驾于其他出资人之上,不能独断决策,这种内在的约束机制,有利于实现企业行为的理性化,提高企业决策的科学性。要继续试行稽查特派员制度,同时要积极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健全和规范监事会制度,逐步过渡到从体制上和机制上对国有企业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产权不受侵犯。 
第三,要加快建立和健全公司制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有效组织形式,现代市场经济国家的公司制企业在其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套科学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方法,是我们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时需要加以学习和借鉴的。邓小平同志说:“我们要学会用经济方法管理经济。自己不懂就要向懂行的人学习,向国外的先进管理方法学习。不仅新引进的企业要按人家的先进方法去办,原有企业的改造也要采用先进方法。”这是我们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企业领导体制和组织管理制度的指导思想。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要依法建立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三权分立、三权制约的公司制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职责,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企业管理机制。股东作为公司制企业的出资人和所有者,拥有企业的最终控制权,通过参与企业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形式,实现对公司制企业的所有权和控制权。董事会在股东会闭会期间代表股东行使管理权和决策权,对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作出决策,聘任经营者,并对经营者的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董事会要维护出资人的权益,对股东会负责,维护股东的权益。监事会是企业的监督机构,依法拥有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对董事和经营者进行监督的权力。监事会的监督是公司制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经理班子是公司制企业的执行机构,按照股东会和董事会的经营决策,组织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经理层要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并对股东和董事会负责。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一部分由国家严格控制和一部分国家必须坚持控股的公司制企业,在建立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时,有其特殊性。要采取妥善措施,处理好“新三会”和“老三会”的关系。在这些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中,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和监事会都要有职工代表参加;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以及工会中的党员负责人可以依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以由一个人兼任。 
第四,要推进企业面向市场着力转换经营机制。要逐步形成企业优胜劣汰、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技术不断创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机制。建立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要在国家政策指导下,实行董事会、经理层等成员按照各自职责和贡献取得报酬的办法;企业职工工资水平,由企业根据当地社会平均工资和本企业经济效益决定;企业内部实行按劳分配原则,适当拉开差距,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解决目前某些垄断行业个人收入过高的问题。 
第五,要促进企业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切实改善和加强企业的内部管理。要从多方面着手,抓好企业的内部经营管理,特别是抓好质量管理、营销管理、资金管理和成本管理,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邓小平同志指出:“企业管理是一件大事,一定要认真搞好。”(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0页。)他还说:“我们所有的企业必须毫无例外地实行民主管理,使集中领导和民主管理结合起来。”(注:《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37页。)因此,企业要面向市场, 优化产品结构和提高产品的质量档次,努力做到优质低耗和适销对路,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要严格财务管理,加快企业的资金周转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鼓励企业增加用于科研开发的费用,不断提高企业的技术素质。国有企业还要在建设好班子上下功夫。要非常重视企业的领导班子建设,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要建立起经常性地对企业领导人进行考核的制度,提高他们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促使他们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自律,依法经营。要建立和完善企业内部的严格的责任制和考核制度,建立起适应企业不同特点的工资制度和工资增长机制,采取多种途径和多种方式,激励和发挥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总之,要通过管理观念的更新、管理内容的变化和管理方法的改进,把企业的管理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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