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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原则和公正原则的统一论邓小平经济思想中的伦理意蕴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文秘网  点击数1378  更新时间:2006-4-5 2:10:09  文章录入:中国文秘网  责任编辑:中国文秘网

【关 键 词】功利/公正/伦理 
【 正 文 】 
所谓功利原则,是指以实际功效或利益作为衡量人们行为是非善恶的道德原则,而公正原则是指以公平、正当作为衡量某些社会现象是否合理的伦理准则。在中外伦理思想史上,功利主义作为一种价值目的论伦理类型,总是与作为道义论或义务论伦理类型的公正原则相对立的。民主革命时期,毛泽东在《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我们是无产阶级的革命功利主义者,我们是以占全国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统一为出发点的,所以我们是以最广和最远为目标的革命的功利主义,而不只是看到局部和目前的狭隘的功利主义者。”(注:《毛泽东选集》(第3卷),第821页。)毛泽东的“革命功利主义”的概念,从其出发点——“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来看,已隐涵着功利原则和公正原则的统一。然而,由于在实践运作中,过分强调集体利益的至上性,由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平均主义盛行,更由于“文革”时期愈演愈烈的“斗私批修”运动,从而使“革命功利主义”的理论逻辑与历史逻辑分殊,导致历史上“重义不重利”的道德风气,在新的条件下再度勃发。改革开放以后,邓小平着力领导全党和全国人民开展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他以马克思主义和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在经济领域提出一系列重要论断和基本观点,深刻地揭示了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发展的规律,形成了完整的经济理论体系。他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个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反复阐明我国还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一思想充分反映邓小平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社会主义的特点不是穷,而是富,但这种富是人民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65页。)邓小平既排斥了“文化大革命”中搞的“穷过渡”,确认“致富不是罪过”;又坚持了“社会主义致富是全民共同致富”,不是“两极分化”。因此,他的经济思想和伦理思想得到了完美的结合,社会主义的功利原则和社会主义的公正原则实现了有机统一。 
首先,他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功利价值观。马克思主义一向认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物质利益有关。邓小平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经验,对社会主义的本质作了长期而艰苦的探索。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界定,一改过去单从生产关系特别是社会模式定义社会的传统,坚持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涵上确立社会发展阶段和社会本质。他特别强调社会主义与发展生产力之间的关系,认为社会主义的建立必须有牢固的物质基础。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在于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经济政策对不对,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50页。)邓小平把生产力问题放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首要地位,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这正是他坚持社会主义功利价值的确证。 
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但不是它的根本目的,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是“共同富裕”。这样,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其内涵可分为两个层次:第一层次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第二层次是“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这两个层次是社会主义根本任务和根本目的的统一;又是社会主义效率和公平的统一。传统社会主义突出公平,忽视效率;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概括突出效率又兼顾公平,协调了效率和公平的关系。 
为了使我国经济建设既能避免“大跃进”时代的空想模式,又能实现持续快速发展,邓小平根据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制定了分三步走的战略步骤,具体描绘了中华民族实现民富国强的奋斗目标。用两个翻两番,即本世纪实现翻两番和在下个世纪中叶再翻两番,具体提出了我国综合国力的总量指标。用“温饱”、“小康”、“比较富裕”等经济概念表达了人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到下个世纪中叶,一个强大的民族,一个强大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将屹立于世界。这就是邓小平所追求的社会主义最大的功利价值,是他的“革命功利主义”在新时代的凸现。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邓小平在改革实践的新条件下,提出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改善和提高人民群众的物质生活水平,作为衡量我们全部工作的根本标准。“三个有利于”标准不是单一的标准,而是综合的标准。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是一有机整体。其中,生产力的发展是基础,综合国力的强弱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综合,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则是生产力发展的目的和归宿,三者互相联系,共同构成一个全面的标准,以系统综合地衡量我们工作的得失,衡量改革的成败。可以说“三个有利于”的标准是社会主义功利原则在价值尺度上的体现,是邓小平社会主义功利价值观的综合性、原则性表达。 
其次,邓小平在坚持社会主义功利价值的同时,从没有放弃对社会主义公正原则的认定和坚持。在邓小平的伦理经济思想体系中,公正原则不仅是衡量个人经济行为的基本准则,更为重要的是,它还是用以评价社会经济制度和社会决策的是非善恶的准则。 
第一,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上,邓小平反复强调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实现共同富裕,并把它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加以固守。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地位和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是邓小平伦理经济思想的核心部分,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始终必须把握好的重大基本问题。 
马克思主义认为,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从而决定着一个社会制度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生产资料由少数人掌握,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必然是非正义的剥削与被剥削和阶级对立的关系。社会主义制度的正义性,就在于它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从总体上排除少数人凭借私有生产资料无偿占有别人剩余劳动的权利,在人们之间真正建立起平等互助关系。 
强调以公有制为主体,并不是否定或怀疑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必要性。恰恰相反,在公有制为主体条件下发展多种经济成分在我国具有客观必然性。正如邓小平所说:“我们吸收外资,允许个体经济发展,不会影响以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这一基本点。相反地,吸收外资也好,允许个体经济存在和发展也好,归根到底,是要更好地发展生产力,加强公有制经济。只要我国经济中公有制占主体地位,就可以避免两极分化。”(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149页。)从这一段话中,我们可以看出邓小平关于我国所有制结构的主张: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是符合社会主义公正原则的。(1)它从根本上否定了“大跃进”和“文化大革命”中的错误,在所有制形式上盲目追求“一大二公”、“纯而又纯”,搞所有制“穷过渡”,刮“一平二调”的“共产风”,最终导致经济衰退,人民生活水平下降,国家经济实力受损。(2)它有利于广大人民群众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建设好自己的国家,逐步摆脱落后贫困,走向共同富裕。 
第二,在收入分配方式上,邓小平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社会性质,以及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殊性,对社会主义条件下按劳分配的必要性,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分配形式的多样性以及按劳分配形式的主体地位、社会主义条件下人民走向共同富裕的途径,社会主义条件下公平与效率的关系等,进行了较为全面的论述,形成了较为丰富的伦理经济思想。 
和坚持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相联系,坚持社会主义按劳分配为主,是邓小平的一贯思想。何谓按劳分配?邓小平对此曾作过深刻阐述。他指出:“按劳分配就是按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分配。根据这个原则,评定职工工资级别时,主要是看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01页。)在这里,邓小平强调按劳动者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按他的劳动好坏、技术高低、贡献大小进行分配,这既是对不劳而获的剥削制度的根本否定,也是对平均主义、“大锅饭”的根本否定。按劳分配原则,以劳动作为收入分配的唯一尺度衡量每个劳动者,“它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因为每个人都像其他人一样只是劳动者;但是它默认,劳动者有不同等的个人天赋,从而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1995年,第305页。)这就是说,按劳分配原则既不承认差别——“任何阶级差别”,又承认差别——劳动者“个人天赋”和“工作能力”上的差别。只有不承认“任何阶级差别”,才能从根本上否定少数剥削阶级利用私人占有的生产资料无偿占有广大劳动者剩余劳动的权利;只有承认劳动者“个人天赋”和“工作能力”的差别,才能打破现阶段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真正实现多劳多得,少劳少得,不劳者不得食。由此,我们可以这样说:前者的不承认差别,固然是正确的,后者的承认差别,也是正当的。 
由于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我国所有制结构是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格局,这就决定了这一时期的分配方式必然是以按劳分配为主多种分配方式并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个人收入的分配除按劳分配方式外,还有劳动以外的其他生产要素的分配方式。如:按资分配、按经营成果分配、按风险分配等。这些分配方式,能造成人们富裕程度以及先富和后富的差别,在现阶段具有明显的公正性。公正是对某些社会现象是否应当有的和是否合乎对人的本质及其权利的既定理解的一种说明和评价。公正原则的道德价值,就在于它蕴含着均衡的要求。其基本含义是,无论对何种社会关系的调节,都要找到对立双方的恰当关系,使社会成员的作用和他们的社会地位之间、恶行与报应之间、贡献与索取之间、权利与义务之间彼此相称和适应,以达到社会生活的井然有序。正如拉法格所说:“正义的观念用毕达哥拉斯的公式来表示就是,不要破坏天平盘上的平衡——天平自从被发明之时起便成了正义的形容词。”(注:拉法格《思想起源》,三联书店,1963年,第96页。)公正蕴含均衡要求,均衡承认社会成员权利与义务之间等关系的彼此适应,承认“应当有的”差别;公正反对平均主义,平均主义要求对权、财、物的绝对平均分配,企图消灭一切差别。邓小平关于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设定和允许一部人先富起来的思想,正是建立在承认个人之间、企业之间、地区之间差别的基础之上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只有承认这些差别,才能抑制平均主义、“大锅饭”思想的泛滥,只有承认这些差别,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才能由此产生先富和后富的辩证过程,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第三,邓小平以卓越的无产革命家的气概和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勇气,提出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推动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早在1979年11月,他就首次提出:“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的论断。(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236页。)在此后,他多次重申了社会主义可以利用市场经济的观点,把市场经济作为发展生产力的“方法”同社会主义联系起来。1992年初的“南巡讲话”,他更加精辟地指出:“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372—373页。)这一席话,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奠定了理论基础。建立市场经济,就是要使市场对社会资源配置发挥基础性作用,这种经济体制的功利性是显而易见的。而邓小平提出的“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不同于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市场经济,其特点就在于它不仅体现了一般市场经济的功利性,而且兼容了社会主义的公正性。 
其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可以运用包括市场在内的各种调节手段,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打破平均主义,又缓解社会分配不公,提倡先富带动后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同时,还可以通过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完善税收制度,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等措施,整顿不合理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使收入差距逐步趋向合理,防止两极分化。 
其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国家对社会经济活动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邓小平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管理提出了一个基本思路:“过去我们是穷管理,现在不同了,是走向小康社会的宏观管理。不能搬用过去困难时期那些方法了。现在中央说话,中央行使权力,是在大的问题上,在方向性问题上。”(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第278页。)所谓“大的问题”、“方向性问题”,即影响经济全局、关系社会发展的问题,具体地说,国家宏观管理(即宏观调控)的主要任务是保持经济总量即总供给与总需求和经济结构的平衡,维护正常的经济运行秩序,保证各类市场健康发展,为市场机制的合理运行创造必要的条件和环境。总之国家通过宏观调控,努力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这个地区与那个地区的利益、这部分人与那部分人的利益结合起来,从而使效率和公平、市场经济的功利性和社会主义的公正性实现有机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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