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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邓小平经济理论创新的阶段性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文秘网  点击数1497  更新时间:2006-4-5 2:10:09  文章录入:中国文秘网  责任编辑:中国文秘网

【关 键 词】邓小平/经济理论/社会主义/创新/阶段 
【 正 文 】 
一、邓小平经济理论是现代社会主义经济论 
邓小平经济理论的创新,是在中国社会主义发展遭遇曲折而又获得转机的过程中实现的。创新的源泉来自他对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忠贞不渝地坚持。他的学风最大特色是求真务实。不从一般概念出发,教条式地解释什么是社会主义;而是牢固地立足于中国实际和时代空间,然后融入一般概念,提出了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命题,从而科学地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这一基本命题的本质含义是:社会主义在中国必然有中国特色,同样,社会主义在其他国家也必然有其他所在国的特色;相反,脱离具体国家特色的社会主义,即所谓一般的社会主义是不存在的,那只是一般概念上的社会主义,并非现实生活中的社会主义;一般概念应在现实生活中得到丰富和创新,而不是充当现实生活的裁判。 
邓小平奠定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和以他为总设计师的社会主义改革路线,是改写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史的两个巨轮,它们通过互动共震,终于脱胎了新的现代社会主义经济模式,这就是党的十五大所指出的社会主义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伟大创举。我们应站在这个高度来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含义。学术界仅仅把它理解为一个经济体制,而无视它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革命性变革,有失偏颇。 
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历史演进 
恩格斯指出,由于唯物史观和剩余价值学说的创立,马克思把社会主义变成了科学。但是,社会主义经济理论还有待创立。当社会主义在世界上还没有成为现实以前,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作为一门系统的科学也不存在,因为世界上还没有社会主义国家,还无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具体实践,而政治经济学只能是一门在事后总结与描述性的历史科学。马克思、恩格斯在世时,通过研究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及其运动规律以及总结人类历史发展的规律,对未来社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基本经济原则、基本经济结构作出某些科学推测,这可以看作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萌芽,但远不是系统完整的一门科学。马克思生前所创立的是狭义政治经济学,它是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为特定研究对象的。《资本论》是其代表作。 
1917年的俄国十月革命的胜利,开始了把建设社会主义变成具体的实践活动,经过三四十年的实践,在斯大林的晚年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初期苏联学者写出了一部苏联版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并发表了斯大林的《关于苏联社会主义的经济问题》的专著。这是世界第一部总结社会主义经济建设规律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教科学。通过这部书的传播,苏联模式的社会主义经济更具典型性和理论性。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搬用苏联模式很大程度受这部书的影响。虽然毛泽东等一些中国领导人也曾对苏联模式提出过某些不同看法,如权力过分集中,忽视发展农业和轻工业,运用市场和价值规律不够等,但总体上仍然没有超出它的框框。同样,波兰学者兰格和布鲁斯、匈牙利学者科尔内、捷克学者锡克都针对苏联模式的弊端提出了修正的理论模式与政策,但也没有突破。 
邓小平经济理论是在中国社会主义改革的伟大实践中逐步形成的,它也是总结改革前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经验教训以及反思以苏联为代表的社会主义模式的产物。邓小平经济理论是对苏联模式的突破,是现代社会主义经济模式的创新,它原则上冲破了一元性、封闭性、平均性的传统社会主义经济观念,开启了多元性、开放性、共享性的现代社会主义经济新观念。在实践上解决了经济落后国家如何站稳脚跟逐步取得比较优势这个具有世界历史和现实意义的重大课题。如果说毛泽东经济思想解决了经济落后国家如何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转变的问题,那么,作为毛泽东经济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的邓小平经济理论则解决了经济落后国家如何认识社会主义和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其深刻革命性和科学性集中表现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的全面、系统地创新。以此为标志,中国有了自己的科学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 
三、邓小平经济理论创新的阶段性 
邓小平经济理论作为科学的体系,本身是一个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过程,是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深化过程。邓小平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其设计思想的源泉不是来自“本本”,而是来自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正因为是这样,其创新思路体系的形成就显示出阶段性。大体说来,阶段可以这样划分: 
第一阶段以拨乱反正、试验摸索为特征,时间从1978年12月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至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 
这一时期,面对林彪、“四人帮”搞乱了的理论和政策以及长期存在于党内的左倾思想和从右的方面企图全盘否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错误思潮,全党亟待拨乱反正、正本清源,端正理论和政策,明确发展方向,理清发展思路,找准发展目标,坚定地启动改革的进程。1978年12月13日,邓小平在中共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为即将召开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为即将启动的改革进程定下了基调。 
拨乱反正,首先是要恢复和重新确立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并据以重新认识什么是社会主义和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1980年3月,邓小平在对起草《关于建国以来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意见中说:“三中全会以后,我们就是恢复毛泽东同志的那些正确的东西嘛!……从许多方面来说,现在我们还是把毛泽东同志已经提出、但是没有做的事情做起来,把他反对错了的改正过来,把他没有做好的事情做好。……当然,我们也有发展,而且还要继续发展。”(注:邓小平文选[M]·(2).300.)这是对“拨乱反正”开宗明义的说明。 
当时深深地影响党内外思想的一个普遍性问题是,搞社会主义是要富还是要穷?是不是穷光荣、富则“修”?邓小平十分明确和肯定地说,社会主义要富,不是要穷,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他严正地指出:“‘四人帮’叫嚷要搞‘穷社会主义’,‘穷共产主义’,胡说共产主义主要是精神方面的,简直是荒谬之极!”(注:邓小平文选[M]·(3).10.)他说:“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在开始的一段很长时间内生产力水平不如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不可能完全消灭贫穷。所以,社会主义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逐步消灭贫穷,不断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注:邓小平文选[M]·(3).10.) 
中国在1956年基本完成经济战线上的社会主义革命以后,没有及时从抓阶级斗争为纲转到抓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而且把阶级斗争不断扩大化,以至酿成“文化大革命”这场灾难。十一届三中全会果断地作出了党的工作重心是经济建设的决定,将全党工作从以阶级斗争为纲转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轨道上来,这是我国历史上的一个伟大转折。邓小平说:“我们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的主要任务……就是搞现代化建设。能否实现四个现代化,决定着我们国家的命运、民族的命运。”(注:邓小平文选[M]·(2).162.) 
改革前几十年,中国经济构建了一个全公有、全计划、大统一的管理模式,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随着党的工作重心向经济建设转移,必须启动改革的进程。改革先从农村起步。邓小平说:“对内经济搞活,首先从农村着手。中国有百分之八十的人口在农村。中国社会是不是安定,中国经济能不能发展。首先要看农村能不能发展,农民生活是不是好起来。”(注:邓小平文选[M]·(3).77~78.)农村改革以放宽政策的名义来突破左倾思想的禁锢。允许农民经商办企业,允许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允许一部分人因勤奋劳动先富起来,“三箭齐发”,一下把农村经济激活了起来,而象征着“大锅饭”的人民公社迅速解体。农村改革的初步成功,具有根本意义的一点就是农民开始有了经济上的自主权,而这一点对城市改革有着极大的借鉴意义。因此,在随后开展的城市改革中,国家对企业实行放权让利,扩大企业自主权,同时开办经济特区,给予特区计划体制外的许多自主权。 
这一时期的改革是在试验摸索中行进的。改革,一方面证明“社会主义也可以搞市场经济”(注:邓小平文选[M]·(2).231.),另一方面也证明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之间如何协调关系到改革的深化与成败。因此,这时,邓小平的经济思想聚焦到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上。他认为这个问题“解决得好,对经济的发展就很有利,解决得不好,就会糟。”(注:邓小平文选[M]·(3).17.)实际上,一个新的体制模式已在构思。 
第二阶段以推陈出新、整体构思为特征,时间从1984年10月十二届三中全会至1987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三大。 
这一时期,农村改革向城市改革推进,全面改革局面形成,国企改革提到了重要议事日程,围绕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的关系问题来重新定性社会主义经济是理论问题的焦点,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大局;改革的走向,改革的深化发展,都由此而决定。 
为适应全面改革运作的需要,十二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阐明了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必要性、紧迫性,规定了改革的任务、性质和各项基本方针政策,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新观点,这实际上是重新定性社会主义经济。这个《决定》是在邓小平亲自指导和关心下起草的,是邓小平经济思想的综合反映。“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成为这一时期主导整个改革的基本思路,代表了一种新经济体制。《决定》没有否定计划经济,但切中要害地指出了原有计划经济体制的种种弊端,并对计划体制作了新的阐释。这个《决定》作为邓小平经济理论创新的阶段性成果,其理论意义在于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提出了新的基础,即把商品经济视为内在于社会主义经济并使社会主义经济具有活力的因素。其实践意义在于推出了新的社会主义经济运行模式。邓小平对它的评价很高。他说:“我的印象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的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注:邓小平文选[M]·(3).83.)他还说“这次经济体制改革的文件好,就是解释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有些是我们老祖宗没有说过的话,有些新话。我看讲清楚了。过去我们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没有前几年的实践不可能写出这样的文件,写出来,也很不容易通过,会被看作‘异端’……这是真正坚持社会主义。”(注:邓小平文选[M]·(3).91.) 
随着改革的进一步展开和深化,社会主义观念上的撞击也随之升温。问题的焦点是姓“社”还是姓“资”?要说服固守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要让广大人民群众都理解新的社会主义观念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邓小平面对重重疑惑与误解,反复说明:“现在我们搞四个现代化,是搞社会主义的四个现代化,不是搞别的现代化。我们采取的所有开放、搞活、改革等方面的政策,目的都是为了发展社会主义经济。我们允许个体经济发展,还允许中外合资经营和外资独营的企业发展,但是始终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社会主义的目的就是要全国人民共同富裕,不是两极分化。”(注:邓小平文选[M]·(3).110~111.)“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就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使先富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的地区更好地发展。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先富裕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注:邓小平文选[M]·(3).111.) 
固守传统社会主义观念的人,在理论上从两个方面设置防线。一个方面,认为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公有制的经济,是完全的或纯粹的公有制,它只具有公有制的一元性。另一方面,强调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其落脚点是计划,计划是主体。针对前一方面的问题,邓小平作了正面澄清。他说:“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这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注:邓小平文选[M]·(3).252.)他没有直接批驳纯公有制论,但巧妙地提出了公有制主体论,从而间接地否定了纯公有制论。这一提法的创新意义在于突破了单一公有制的左倾思想的束缚,承认非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性,承认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经济在一定条件下都可以成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力量,事实也充分地证明了这一判断。至于后一方面的问题,“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这一提法本身确实会使人在理解和政策操作上发生歧义,弄得不好有可能重新落入计划经济体制的陷阱。因此,如何使这一提法更完善、更明确、更好地表达社会主义新观念,必须在理论的更深层次上寻求突破。 
第三阶段以系统概括、目标定位为特征。时间是从1987年10月召开的十三大到1992年邓小平南方巡视。 
这一时期,全党在理论思想上明确了我们所处的历史发展阶段属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又一次获得思想的大解放。改革突飞猛进,价格改革首当其冲,国企普遍推行承包制和转换经营机制,乡镇企业异军突起,农村人口向非农部门转移的过程急剧加速,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和各个领域程度不同地转移到市场运行轨道。实践的发展,为邓小平经济理论的系统概括与科学总结提供了肥沃土壤。 
由于在改革的全过程中,始终围绕着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这根主线进行探索,便逐步地形成了我国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共识。这成为十三大报告的思想基础。邓小平对在他指导下起草的十三大报告极为重视。十三大召开前夕,邓小平会见外宾时说:“我们党的十三大要阐述中国社会主义是处在一个什么阶段,就是处在初级阶段,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主义本身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而我们中国又处在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就是不发达的阶段。一切都要从这个实际出发,根据这个实际来制定规划。(注:邓小平文选[M]·(3).261.)初级阶段理论是在中国社会主义的具体实践中科学地总结出来的,它把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具体化了。正如十五大报告所指出的,我们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就必须搞清楚什么是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在初级阶段怎样建设社会主义。 
在这之前,邓小平总是说什么是社会主义还在探索之中。自初级阶段理论提出后,他认为才把这个问题解决了。他说:“过去我们满脑袋框框,现在就突破了。我们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社会主义道路,不过什么叫社会主义的问题,我们现在才解决。”(注:邓小平文选[M]·(3).370.) 
在这之前,邓小平总是说我们进行改革没有经验,要摸着石头过河,走一步看一步。自初级阶段理论提出后,改革理论成熟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战略布局、基本路线也明确了,整个改革的目标模式也呼之欲出,他就发出了加速改革、加快发展的号召,鼓励大家“不要怕冒风险,胆子还要再大些。如果前怕狼后怕虎,就走不了路。”(注:邓小平文选[M]·(3).370.)他提出“思想要更加解放一些,改革开放的步伐要走得更快一些。”(注:邓小平文选[M]·(3).372.) 
1992年初邓小平巡视南方的谈话是对改革开放经验的系统概括与升华。 
鉴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长期性及其任务的复杂性与艰巨性,邓小平郑重地宣布“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动摇不得。这条路线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集大成。他用反证的方法证明:“不坚持社会主义,不改革开放,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只能是死路一条.”(注:邓小平文选[M]·(3).372.)他还以对待“傻子瓜子”这件事来说明城乡改革的基本政策一定要保持长期稳定,不可影响改革的大局。 
他从理论高度阐述了改革的历史使命,指出:“革命是解放生产力,改革也是解放生产力”,因为“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确立以后,还要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生产力发展的经济体制,建立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过去,只讲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生产力,没有讲还要通过改革解放生产力,不完全。应该把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两个讲全了。”(注:邓小平文选[M]·(3).373.) 
但是,我们现在进行的改革是一项前无古人的伟业,也没有国外的经验可以借鉴,因此,需要我们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否则,“就走不出一条好路,走不出一条新路,就干不出新的事业。”(注:邓小平文选[M]·(3).373.)而有的人之所以“迈不开步子,不敢闯,说来说去就是怕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走了资本主义道路。”。(注:邓小平文选[M]·(3).373.)邓小平认为,要害还是姓“资”姓“社”问题。那么如何解开这个认识上的死结呢?邓小平提出了判断一切工作是非的根本标准,这就是“应该主要看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注:邓小平文选[M]·(3).373.)同时,他对社会主义本质作出了新的概括,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注:邓小平文选[M]·(3).373.) 
前进道路上的障碍,依然主要是观念问题。最主要的是两点:其一是引进外资是否等于引进资本主义,认为外资姓“资”,到了中国也不会改姓。邓小平反驳说:“有的人认为,多一分外资,就是多一分资本主义,‘三资’企业多了,就是资本主义的东西多了,就是发展了资本主义。这些人连基本常识都没有。我国现阶段的‘三资’企业,按照现行的法规政策,外商是要赚一些钱。但是,国家还拿回税收,工人还要拿回工资,我们还可以学习技术和管理,还可以得到信息,打开市场,因此,‘三资’企业受到我国整个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是社会主义经济的有益补充,归根到底是有利于社会主义的。”(注:邓小平文选[M]·(3).373.) 
其二是以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方式是否就是搞资本主义?有些人对市场经济已形成思维定势,认为马克思的社会主义学说是排斥市场经济的,资产阶级的经济学家也承认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专利。邓小平突破理论思想的僵局,明确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注:邓小平文选[M]·(3).373.)这就为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的结合从理论上铺平了道路,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一改革的目标模式的确立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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