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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关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思想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中国文秘网  点击数1430  更新时间:2006-4-5 2:08:54  文章录入:中国文秘网  责任编辑:中国文秘网

一、政治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为什么要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如何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为了答复这个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状况,并对它作出切合实际的估量。 

  中国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一般被称作人民民主制度。就国体(即各阶级在国家政权中的地位)来说,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就政体(即政权的组织形式)来说,是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政党制度来说,是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就国家结构形式来说,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以及在这种单一制国家中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这种制度,是历史形成的,是广大人民在长期的政治实践中进行选择的结果。 

  现代中国曾经面临着三种可供选择的建国方案,即:先由北洋军阀后由国民党统治集团主张的坚持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反革命军事专政,使中国继续走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道路;由某些中间党派的领袖人物和中间人士主张的建立一个名副其实的资产阶级共和国,使中国走上自由、独立地发展资本主义的道路;由共产党提出的建立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即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使中国走上社会主义发展的道路。这三种方案在中国人民长期的政治实践中受到了检验。其结果是:第一种方案遭到了中国人民的坚决反对,其代表者的统治也被推翻了;第二种方案也没有得到中国人民的赞同,就是原先持有这种主张的人,除极少数走向反动以外,多数也承认了这种主张不具备现实性,因而在实际斗争中站到了共产党的一边;只有第三种方案,即共产党提出的方案,逐步地赢得了全国工人、农民、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及其政治代表的拥护。这就是说,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即人民民主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是具有历史的必然性的。这种制度,适合中国的国情,符合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它使得广大人民摆脱了几千年来被压迫、被奴役的地位,成了新社会、新国家的主人;它保护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和社会生产力;它保证了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与以往封建社会的专制制度和半殖民地半封建旧中国的大地主大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制度根本不同,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不是少数人压迫多数人的工具,而是依靠和保护广大人民的机关。正因为如此,与旧政治制度比较,它有着无可比拟的优越性。我们必须坚持这种基本制度。 

  既然中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好的,我们为什么还要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呢?这是因为:社会主义社会同其他社会一样,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需要发展和改革的社会。作为一种新生事物,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并非一开始就是完善的。它的一些具体制度和一些制度的具体环节上还存在着若干缺陷和弊端。正因为如此,我们又必须进行政治体制的改革,以便使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 

  在我国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之后,1957年2月,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指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和法律,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的;但是,国家机构中某些官僚主义作风的存在,国家制度中某些环节上的缺陷,又是和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相矛盾的。我们今后必须按照具体的情况,继续解决这些矛盾。由于这种矛盾不是对抗性的,它可以经过社会主义制度本身,不断地得到解决。在这里,毛泽东为我国进行政治上层建筑方面的改革,提供了理论的根据。 

  进入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以后,邓小平明确地和反复地提出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 

  在1978年12月召开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上,邓小平提出,"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这在实际上也就是提出了必须进行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的任务。 1980年8月,邓小平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所作的题为《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的报告,系统地论述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他指出,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中,还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碍甚至严重妨碍社会主义优越性的发挥。他列举的弊端主要有: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不适当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权力集中于党委,党委的权力又往往集中于几个书记,特别是集中于第一书记。党的一元化领导往往因此而变成了个人领导),家长制现象(不少地方和单位都有家长式的人物,他们的权力不受限制,别人对他们都要惟命是从,甚至形成对他们的人身依附关系),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现象,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这些现象之所以发生,有思想上的原因,更有具体制度上的原因。邓小平的这个看法,是在总结以往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文化大革命"的教训的基础上提出来的。他说:"我们过去发生的各种错误,固然与某些领导人的思想、作风有关,但是组织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问题更重要。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这"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这种制度问题,关系到党和国家是否改变颜色,必须引起全党的高度重视。" ①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 

  20世纪80年代中期,特别是1986年,邓小平再次提出了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问题。他说,"1980年就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但没有具体化,现在应该提到日程上来。"如果说,1980年那一次提出政治体制改革,主要是总结了"文化大革命"的教训,那么,这一次更多地是以"政治体制改革同经济体制改革应该相互依赖,相互配合"作为着眼点提出问题的。这是因为,1984年中共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要求把改革的重点由农村转向城市,把增强企业活力作为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并提出,应实行政企职责分开、简政放权等原则。总结此后的经验,邓小平认为,"现在看,不搞政治体制改革不能适应形势。"不然的话,"机构庞大,人浮于事,官僚主义,拖拖拉拉,互相扯皮,你这边往下放权,他那边往上收权,必然会阻碍经济体制改革,拖经济发展的后腿。" ②因此,应当把进行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改革向前推进的一个标志。 

  这些情况表明,邓小平提出进行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正像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为了适应党和国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为了兴利除弊"。③具体地说,就是要在坚持和发扬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优势的前提下,革除政治体制方面的弊端,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提供更加有力的政治保证,使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更加充满生机和活力。这就是说,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二、正确把握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方法和评价标准 

  我们的改革要达到一个什么目的呢?邓小平认为,"总的目的是要有利于巩固社会主义制度,有利于巩固党的领导,有利于在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 ④就进行政治体制改革来说,也是如此。具体地说,它的"目的,总的来讲是要消除官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民主,调动人民和基层单位的积极性。" ⑤随后,他进一步概括说,它要达到的"总的目标有三条:第一,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第二,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第三,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⑥关于进行政治体制改革这个问题,邓小平在1986年11月讲过,"现在还没有完全理出头绪。最近我在设想,要向着三个目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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