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如何认真贯彻如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5412  更新时间:2005-12-28 23:20:09  文章录入:hz_671215  责任编辑:admin

如何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

 

民主集中制是我们党的根本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在党建领域的具体运用。江泽民同志在十六大报告中对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强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作了具体的论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从部队建设的实际看,充分发挥党内民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于加强党委班子建设至关重要。当前,部队各级执行民主集中制总体是好的,尤其是总部、总队把加强党委班子建设摆到部队建设的头等大事来抓之后,各级坚持集体领导、集体议事的程序进一步正规,贯彻民主集中制质量有明显提高,但在坚持制度求规范、抓落实以及按照民主集中制要求作决策上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按照党委议事规则和程序办事不够规范。有的党委委员对党委议事规则和程序不是很清楚,深入学习、研究不够,存在集中不力,议而不决,决而不行的现象。有的作决策不规范,存在临时动议现象。

四是委员参与意识不浓。个别委员在研究问题时,不能充分发表自己的看法、阐明自己的观点,讨论、研究的空气不浓,有的盲目表态,搞随声附和;有的搞“事不关己”,表面是维护集体利益,集体权威,实则是不负责任,主人翁意识不强。

三是以常委会代替全委会决定一切。有时不注重发挥全体委员的参与作用,不善于倾听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有常委会代替全委会决定问题的现象。

存在上述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主集中制的贯彻执行,影响了党委集体领导水平,使领导班子凝聚力和战斗力受到损害,也制约了部队建设的发展。从分析原因看,归纳起来有三个方面原因:

一是政治民主的空气不浓。民主集中制不是一般的工作方法和手段,而是一种组织制度。党内违反民主集中制现象或民主集中制质量不高的原因就是党内政治民主发挥不够充分,各级党委成员没有完全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上看待贯彻民主集中制,有的只把它当成一种工作形式和工作方法,没有作为一种组织制度去坚决贯彻执行。二是少数党员干部党性观念弱化。党性是民主集中制的内容,民主集中制是党性的制度形式。贯彻民主集中制质量不高的原因从表面上看是执行党的纪律和制度问题,但从实质上分析,则反映了部分党员干部党性观念不强的问题。有的个人主义思想严重,缺乏集体观念;有是好人主义严重,缺乏原则性;有的自由主义严重,缺乏组织纪律观念。三是对民主集中制的认识和理解不够。有的党员干部对民主集中制不能正确理解,把一些似是而非的,本来是错误的东西当成正确的东西加以实行,有的把久议不决、长时间讨论看成是集体领导;有的方法不当,会下不沟通,不发安民告示,把事事集体讨论看成是发挥民主;有的认为民主发扬越多,领导的权威就越受到影响,有思想上、认识上的误区等等。这些都是民主集中制不能很好地贯彻执行的根本原因。

在党内生活中贯彻民主集中制,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最有效方法和途径。在加强党委班子建设、贯彻民主集中方面,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字”方针,在思想认识上要坚持高标准,要始终站在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纠正坚持不坚持民主集中制关系不大和把民主集中制作用看小了的思想;在抓落实上要重点突出,要把管好班子成员、提高正副书记素质作为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的重点;在方式、方法上要有新举措。要把坚持基本制度、落实监督机制作为有效途径。重点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

(一)加强学习,努力提高班子成员的综合素质。要按照建立“学习型党委机关”的要求,加强理论学习。尤其要加强对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理解。在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中,要突出抓好“民主集中制”的学习教育,将民主集中制作为一项学习的基本内容,加深学习理解。并结合各级党委的工作实践,深刻理解坚持民主集中制与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关系,坚持民主集中制与践行“三个代表”的关系。通过学习,确立科学的民主集中制观念,为正确有效地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打下良好的思想理论基础。在学习中要使党委委员强化三种意识: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坚持民主集中制是坚持党性原则的需要,是每名党员干部的一种责任,坚决克服那种“委员发言,书记拍板”的错误认识。每名委员都是党委班子的主人,每个人的意见都对党委的决策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可小视和轻视。要努力在党内形成坚持原则,关系融洽,相互提醒、监督的氛围;二是强化民主意识。要坚持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认识,把民主集中制作为抓好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反复讲、反复抓。使党委“一班人”气顺、心齐、劲足,始终保持党委正确的政治方向;三是强化组织制度意识。教育党委成员坚持民主集中制不是工作方法,不是作决策的手段,而是必须遵循的组织原则和组织制度,来不得半点马虎,必须坚决执行。

(二)正、副书记要作表率。常言说,班子行不行要看前两名。贯彻民主集中制,党委正副书记的言行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正副书记要带头营造良好的团结氛围,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从感情上落实民主集中制。要充分调动委员参与决策的积极性,鼓励大家畅所欲言,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要带头提高民主生活质量,广泛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努力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三)坚持制度好落实。要把“五项制度”落到实处。即思想汇报制度、谈心交心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请示报告制度、党委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度。要自觉做到用制度规范工作,用制度统一思想,用制度解决党内的问题。在严格制度中坚持正确的工作程序,确保党委会的议事制度、程序的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同时,按照“六个不议”(不事先确定议题的不议、没有发安民告示的不议、没有经过充分调查论证的不议、正副书记会前没有交换意见和统一思想的不议、委员缺席一般不议、研究重大问题正副书记不在不议)、集中时要具备的“三个必要条件”(即委员们充分发表个人意见,没有态度不明的;委员们意见一致或基本一致,没有明显分歧的;大家意见不与上级精神相违背,与部队实际相脱离)的要求,规范民主集中制质量。

(四)要完善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进一步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是十六大报告中提出的一个重要思想和最新要求,我们要按照“十六字”方针,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书记与委员、集体领导与首长分工负责的关系,进一步坚持和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程序,保证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确保做出的每一项决策都反映广大官兵的意愿。

(五)强化监督机制。民主集中制,首先是民主,然后才能集中。所以,完善民主集中制,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质量,就必须确保民主这个方向,实施有效监督。监督主要有三分方面:党委自身监督,群众监督,上级监督。要进一步完善自律和他律、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本级监督与上级监督相衔接的配套监督机制。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